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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賄肅貪VS.戶籍修法】幽靈人口?!可以返鄉投票嗎!?
2014/11/02 00:10:38瀏覽2498|回應2|推薦3

【查賄肅貪VS.戶籍修法】

 幽靈人口?!可以 返鄉投票嗎!?

 金門將展開戶口調查,愈行剝奪他人-行使選舉權?!

 

      舉凡長期居住在台灣的金門籍同鄉、多數居住在大陸的台澎金馬商人(簡稱台商)、金門新住民、新移民、金門投資人等,金門檢警調下周三將針對3000名幽靈人口,展開全島大掃蕩?!

     

      金門高分檢署檢察長邢泰釗、金門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主任檢察官劉穎芳和檢察官席時英、張漢森、書記官長董秀珍等,展現一查到底的決心,正準備「大刀闊斧」查察金門長年來積習已深之賄選常態,並想洗刷「金門-賄選島」之名立意勝佳,但近傳,檢警調下周將開始掃蕩「金門—幽靈人口戶籍」?!

 

      所謂「幽靈人口---戶籍」涵蓋甚廣。查察戶籍,是否將涉及剝奪他人-行使選舉權?!

 

      所謂「幽靈人口」,可能是在金門購置房產者、配合政府走小三通路徑往來之台商、由台澎馬各地移居金門者、長期離開金門到台灣或他處居住之「金門籍同鄉」或「僑民」,與所有其他移居至金門島、「擁有戶籍達四個月以上」,並符合中華民國憲法、戶籍法,與選罷法者,檢警調單位卻公開發文一人一信、要這些具有中華民國法律保護之選舉權者、不要前往投票?!否則將列案展開調查?!

 

      這與「查賄」美意似乎有落差,若然如此,也應全國施行、而非金門一處,更應該在修完「戶籍法」與「選罷法」之後開始實施。不過金門檢警調立意真的很好,未來我們應該重新制定「戶籍法」與「選罷法」,或許「住那、念哪、工作哪….戶籍就應該在哪…….」,因為這將涉及車船稅、空氣汙染稅、綠地使用、土地使用、道路使用、在地資源、在地福利、選舉資源、與地方政府地方稅收….等等多重問題…… 還需考慮多處置產者等…… 金門檢警調這建議雖不錯,但就不知道金門籍在台同鄉,僑民,台商,投資置產者……能不能同意呢!?

  

【相關法規--參考】

中華民國 憲法    第10條規定: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中華民國 戶籍法 第 5 條:

戶政事務所應於接獲入出國管理機關之當事人出境滿二年未入境人口通報時,通知應為申請之人限期辦理遷出登記;未依限辦理遷出登記者,戶政事務所於查核當事人戶籍資料後,得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逕行為之,並通知應為申請之人。

 

中華民國選罷法

第 4 條  選舉人、候選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均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前項居住期間之計算,自戶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重行投票者,仍依原投票日計算。

第 15 條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金門嚴打賄選,檢舉案激增 http://taconet.pixnet.net/blog/post/44128063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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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ngchenhwa&aid=186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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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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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04:11
人民有遷徒的自由,戶籍是人民自己能夠決定的事,戶籍設在那裡,投票就應在那裡。現在交通發達,人們移轉不定,要去調查人民實際住在那裡住比較久,太無聊。

Power 成華
2014/11/02 20:38

謝謝您的肯定。

大選結束後成華來思考-「選罷法」、「戶籍法」、新聞法案...的修法內容

屆時再請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