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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23:44:41瀏覽2263|回應2|推薦3 | |
【台灣2014九合一選舉---新聞評論】2
【台灣政壇VS.台灣媒體】淺談媒體治國--看新聞局裁撤後遺症(3) 頂新案,四檢 直通綠營? 「頂新門神」說,都是「政治獻金」惹禍? 《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未於時間內道歉 國民黨提告 藍委:不提告「難杜 悠悠之口」! 日前馬英九總統對於外界指控為頂新門神之說,馬總統於10月28日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公開聲明強調,所謂「馬英九為魏家最大門神」、「馬團隊收受頂新十億元政治獻金」、「馬核心幫助魏家壯大聲勢」等說法,都是「子虛烏有、毫無根據的不實說法」,應予以嚴正澄清與譴責。馬總統並要求,誣指此事的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先生,希望能在今10月31日(週五)前就此公開道歉,否則將會正式提告。以徹底維護國民黨與馬總統本人的信譽。 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亦於今(31)早上發表申明:希望綠營人士吳子嘉能在今(31)日下午5時前公開道歉,否則國民黨將提出告訴。 【搶救 新聞正義】 值得關注的是:雖為綠營人士、且長期為「美麗島」綠媒發言,但凡有良知之新聞人士、內心總有一把公平正義之恥、時刻衡量著身為媒體人的社會正義與責任?!故於馬英九總統對綠營人士「忍辱」多時、一反常態公開發言要求:希望誣指此事的「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先生公開道歉後,當天28日下午13:26分吳子嘉先生立即於「美麗島電子報」上發文:「請小英查明哪些民進黨人士曾收頂新政治獻金」以表回應。其實吳子嘉即時發文回應、即是一種「搶救新聞正義」的表現。一方面期待自己以相同標準也來要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方面藉此希望能擺脫「美麗島--就是綠媒一面倒」的社會觀感;最重要的是希望新聞鬧大、公開了,正、反兩面若都能夠平衡報導,以求美麗島電子報是一個「負責任」媒體的「社會公評與自清」。 【天官賜福!?】 在「請小英查明哪些民進黨人士曾收頂新政治獻金」此文一貼上網,立即又引起各家「媒體—報導」,吳子嘉更爆料「當扁團隊扮演門神將頂新迎回台灣後,多位民進黨重量級的政治人物,包括新、蘇、游、謝等派系,在過去幾年,據說都持續與魏家有密切往來,不僅有拿政治獻金,而且是『長期拿』!吳子嘉呼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應該撤查此事並與此劃清界線。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在本月29日對媒體表示:國民黨有沒有收頂新政治獻金,這是頂新魏董在「筆錄」上自己所說,國民黨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承認有這件事情,國民黨地方黨部也有收到這筆獻金,為何國民黨沒有申報?國民黨必須要向社會說明。 地方法院檢察署(地檢署)在偵查階段、不是不公開的嗎?!為何民進黨黨團辦公室,在昨30日四檢齊起訴魏應充之前已看到「筆錄」?難道……四檢直通綠營?檢察長?還是書記長?偵查期間、洩漏「偵訊-筆錄」了嗎?!一向尊重「司法獨立」的馬英九總統,這回不知是否能有超越司法單位的「超然--獨立單位」可以查察此事呢? 【525萬與10億的距離 有多遠?!】 吳子嘉向聯合報記者表示:「立法院長王金平公開承認,轉手525萬元政治獻金算不算?」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也說:國民黨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承認有這件事情…… 針對以上兩人的指證,我們現在就來看看依「政治獻金法」、收受政治獻金,年度捐獻 政治獻金--金額之限制: (一)【對政黨、政團 捐款】 1. 如果你是個人…………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 30萬…….可捐獻不同政黨= 最高捐獻 60萬 2. 如果你是營利事業單位…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300萬……可捐獻不同政黨= 最高捐獻600萬 3. 如果你是人民團體……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200萬……可捐獻不同政黨= 最高捐獻400萬 (二)【對參選人 捐款】 1. 如果你是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10萬……對不同參選人、最高可捐獻 20萬 2. 如果你是營利事業單位……對同一擬參選人…… 100萬……對不同參選人、最高可捐獻200萬 3. 如果你是人民團體………對同一擬參選人………50萬……對不同參選人、最高可捐獻100萬 另外匿名「現金-捐獻」,不可超過1萬; 「非現金類—捐獻」,以「市場價格」換算開立政治獻金收據。 舉例炒米粉一碗20元,若提供100碗,則應開立2,000元非現金類「政治獻金」收據。 選舉結束後二個月內向監察院申報。 捐獻者,於年度申報稅額時,可列舉扣抵。 依據「政治獻金法」規範,我們做「假設」並 邏輯推理: 1. 若頂新以旗下10家營利單位(包括頂新、味全、台灣之星等…),對國民黨一個政黨捐獻300萬,10家營利事業單位最多可以捐獻3千萬。 2. 若頂新以旗下10家營利單位(包括頂新、味全、台灣之星等…),對馬英九總統個人捐獻100萬,10家營利事業單位可以捐獻1千萬。 【懺悔VS.道歉】有請吳子嘉 公開說明 還原歷史真相 由以上推論,國民黨黨團最多可以收受頂新集團3千萬政治獻金;馬英九總統個人最多可以收受1千萬政治獻金;吳子嘉爆王金平公開承認轉手了525萬若屬實、也是在合法範圍內,但距離所謂的10億實在天差地遠。所以,如果撰文者吳子嘉先生可以出來說明「前因- 後果」,讓這件事情圓滿落幕,是最好的做法…..終究距離九合一選舉在即,以往對手透過媒體先行抹黑、導致候選人落選,儘管事後提告勝訴、卻挽回不了落選事實的案例比比皆是。 這次,國民黨在時間內等不到公開道歉即按鈴申告,說明國民黨在往昔經驗中學到教訓了嗎?!還是這回「選情告急」、終於意識到電子媒體與新興媒體等各種媒體「新聞-宣傳」的重要性了?!還是終於正視到:當年國共內戰最後共產黨「以小博大」,毛澤東以「五大法寶」擊退了國民黨四十萬大軍的其中一寶,就是「文宣」—媒體宣傳造勢!? (有關新聞局裁撤、新聞從業「適格性」、載體重要還是內容重要等…新聞政策與立法,另篇再論) 國民黨提告 吳子嘉:依法解決 國民黨正式提告,要求吳子嘉於四大報登報道歉(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並請求新台幣300萬元損害賠償。 《中央社 新聞》記者 葉素萍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310381-1.aspx 頂新門神? 吳子嘉:我不會怕馬提告 立法院長王金平公開承認轉手525萬元政治獻金算不算? 《聯合新聞網》記者 林河名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9029327.shtml 吃頂新黑心錢,馬英九準備坐牢? 《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 http://www.my-formosa.com/article.aspx?cid=5,15&id=68553 請小英查明哪些民進黨人士曾收頂新政治獻金 《美麗島電子報》吳子嘉 http://www.my-formosa.com/article.aspx?cid=5,15&id=69318 藍:吳子嘉下午不道歉 就提告 《中央社 新聞》記者 黃名璽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310081-1.aspx?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cnaToday+(Central+News+Agency+%7C+RealTime+News) 馬將提告「門神」說 藍委:不提告「難杜悠悠之口」 羅淑蕾:不實的指控 當然要告 紀國棟:指涉門神、收10億政治獻金的指控,是非常嚴重的。如果沒有這回事,吳子嘉當然應該道歉…… 《Now News今日新聞》記者 林靖堂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9/1479638 吳子嘉指稱四派系長期拿頂新獻金 民進黨:請拿出證據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國民黨有沒有收頂新政治獻金,這是頂新魏董在筆錄上自己所說,國民黨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承認有這件事情,國民黨地方黨部也有收到這筆獻金,為何國民黨沒有申報?國民黨必須要向社會說明。 《Now News今日新聞》記者 邱明玉2014年 10月 29日 18:27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9/1480719 吳子嘉:綠4派系長期拿「頂新」獻金 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8日在該報網站刊文指出,包括過去執政的扁團隊、民進黨內部的新、蘇、游、謝四大派系均長期拿過頂新的政治獻金…… 《中時電子報》記者 梁世煌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029000873-260309 頂新捐輸 民進黨? 扁幕僚:和 國泰 中信不能比 《風傳媒》顏振凱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e93afffc-5f69-11e4-abc1-ef2804cba5a1/?uuid=e93afffc-5f69-11e4-abc1-ef2804cba5a1 四檢齊起訴 魏應充刑期最高30年 《中央社台北30日電》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0300176-1.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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