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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爭端 台灣要上談判桌
2014/11/12 23:17:48瀏覽33|回應0|推薦0
中國大陸國務委員楊潔箎與日本國家安全保障局長谷內正太郎在APEC舉行會談,雙方意外的取得「4項共識」,讓從2012年5月以來中日的緊張關係有冰溶跡象,習近平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習安會」,也總算如期舉行。
 
大陸和日本取得的「4項共識」,主要是:一、雙方確認將遵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的各項原則和精神,繼續發展中日戰略互惠關係;二、雙方本著「正視歷史、面向未來」的精神,就克服影響兩國關係政治達成一些共識。三、雙方認識到圍繞釣魚台等東海海域近年來出現的緊張局勢「存在不同主張」,同意通過對話磋商防止局勢惡化,建立危機管控機制,避免發生不測事態。四、雙方同意利用各種多、雙邊渠道逐步重啟政治、外交和安全對話,努力構建政治互信。

這「4項共識」中,尤以第三項對台灣影響最大。馬英九總統在2012年《中日和約》生效60周年之際,提出《東海和平倡議》,重要的主張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東海和平倡議》的精神,就是中日「4項共識」中的第三項共識內涵,如今中日達成這項共識,卻沒有我國代表團參與會談,確實令人遺憾。

其實,中國大陸對釣魚台列嶼的主張,一直認為應該屬於台灣宜蘭縣頭城鎮的管轄領域,未來如果中日雙方認同大陸的主張,等於是大陸幫台灣取得釣魚台列嶼的所有權,儘管如此,未來日本是就中國大陸的主張,而不認同台灣也有參與權,還是認為兩岸的主張是一致的?如果日本跟大陸達成的共識,並不等同於台灣也認同這項主張,那麼台日怎麼解決雙方主權認同的差異?

《東海和平倡議》相較中日所取得的「4項共識」要前進得多,但是中日雙方並沒有提到《東海和平倡議》的精神,這是讓人最扼腕的事,國際間主權爭端的各方,如果不能採取多邊的談判來解決,對於日本已經完全占領的釣魚台列嶼,日本是不可能完全吐出來的,因此中日「4項共識」不見得有利於大陸和台灣。

未來,日本可能採取認同跟中國大陸所取得的共識,但並不承認台日之間也可以比照中日的共識來看待釣魚台列嶼的主權,日本若採取這種分裂式的看法,我國喊再多《東海和平倡議》,恐也無濟於事。因此,台海兩岸在針對島嶼主權的問題,還是要採取分裂式的作法,未來南海諸多島嶼的主權,是否都要大陸去談判,即使所有的談判大陸都能取得共識,但是相關國家是否也會認同中華民國也適用大陸談判的共識呢?

島嶼主權的談判,如果沒有中華民國的參與,就必須預防與大陸談判的國家,是否願意遵守大陸的主張;相反的,中國大陸如果用談判所獲得的島嶼主權,他們是否也都願意讓中華民國來管轄呢?由此可見,中國大陸跟各國談判所取得的島嶼主權,如果沒有中華民國的參與,就不可能保障我國也擁有島嶼的主權。

在另一方面,如果大陸以談判獲得的島嶼主權,台灣如果跟這些國家又發生主權的爭端,台灣是否還要請北京當局出面再跟相關國家談判呢?如果如此,不就等於坐實了台灣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我國在島嶼談判上只怕只有輸,不會有贏的機會。

(本文刊登於旺報,2014.11.12,d3)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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