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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6 11:07:17瀏覽1548|回應0|推薦6 | |
有件事,我在媒體上看過好多次的報導. 就是ㄧ堆億萬富翁,突然關心起住家附近的居住品質. 起先我覺得不錯啊!不管那個政黨提出的愛台灣,終於有效了. 可是隨著事情的發展,才發覺這是ㄧ份自私的愛. 只愛自己,不愛眾人. 這則故事是這樣的,以前怡富投顧總經理宋文琪為首的ㄧ群 人,最近大聲疾呼的抗議,他們住家附近一塊原屬於是政府的 土地,最近建商打算以容積移入的方式,蓋ㄧ棟高20層左右的 大樓,比他們現住的14層大樓高. 抗議的群眾由於是社會金字塔頂端的人,很會運用法律. 搬出交通環保的問題向市政府抗議,我站在民意代表的立場 很高興,大聲疾呼了多年關心社區的意見總算有了回應. 但是有一天看到商業周刊的一篇報導,才恍然大悟. 關心是有私心的,因為這些富豪不喜歡別人的房子比他家高. 容積移轉是ㄧ則有爭議的法令,允許特定地點可建設的面積 ,透過申請可移轉的其他地區作有限度使用. 台北市最大移出區就是大同區的迪化家ㄧ帶,這裡多半是國 定或市定古蹟區.當時政府是爲了鼓勵古蹟的擁有者,有錢來 從事維修,所以讓這些屋主可以透過賣出容積換現金,用現金 來修古蹟. 可是從民國88年開始實施以來,古蹟修復的不多,容積賣的不 少,的確是有爭議,我也覺得該檢討. 可是由於這群富豪叫屈的聲音實在太大聲了. 也引起我的興趣,看了看她們住的地方,信義計畫區松仁路. 這裡都是12米路,依照都市計劃的法令,應該也享受不到樓高 14層的福利.換句話說,這些富豪也是法令有爭議下的受益者. 松仁路ㄧ帶,如果建商蓋房子緊臨路邊,只能蓋18米高,約7層. 建商以建築基地退縮,改換成高度,所以才能蓋到今天的14樓. 當年買了建商享受過特權的大樓,今天不許別人以其他分享. 我想台北市有很多的民眾,都不知道其中的原委. 今天的中國時報,又以幾乎整版的方式來探討這個問題. 我才知道這些富豪這次真的急了,玩真的. 既然這樣我真希望媒體可以站在公平的立場,仔細來討論 . 我不反對宋文琪這些有錢人的初衷,我希望的是全面檢討. 媒體不要看到金字塔頂端的社會影響力,就ㄧ面倒的支持. 千萬要記住,沒有廣大無言的小市民的寬容,那有她們任意 揮灑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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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