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路管理、集會遊行,還有人比警察局專業的嗎?專業幕僚的建議與決策,首長給予尊重,這叫做行政倫理。
不管你挺馬或者打馬,其實都心知肚明:馬如果辭退王局長,馬是不仁,且一定被罵到臭頭;馬如果堅持集會遊行,一定也是被貼上帶頭作亂的標籤。
各位,馬英九雖然是黨主席,可是他也是公務員。公務員有公務員的準則與倫理。雖然在執政黨內看不到這些東西,但是也不要要求馬英九把這些丟掉。
王局長做出這樣決定,也是因為他是公僕,他的職權是法律賦予的,他也只是依法辦理。大家認為他應該在沒有法治的現今社會做出違法的事情,好像大義凜然,但是別忘了,他是一個徹頭徹尾必須執法的人,警察如果不守法,是不是又準備讓大家公幹了呢?
一個依法辦事的局長,一個尊重專業的首長,正是亂世所不可少的,大家到底在埋怨什麼?
要馬英九學阿扁?要王局長學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