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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府上」哪裡?
2016/07/19 21:31:18瀏覽318|回應0|推薦3
請問您「府上」哪裡?

2016.01.22


從文化上來談,你是「哪裡人」?

英國大詩人艾略特 (T. S. Eliot, 1888-1965) 曾經說自己「文學上服膺古典主義,政治上隸屬保皇黨,宗教上信奉英國國教。」他是在1927年說了這段話,當時他三十九歲,歸化為英國公民,正式成為英國人,並且在1927年6月29日受洗,加入英國國教。

這件事可有趣了,請看。艾略特於1888年生於「美國」中西部密蘇里州的聖路易市 (St. Loius),1906年進入「美國」哈佛大學,四年內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艾略特第一次出國是在1910年10月,目的地是巴黎。他在1911年回到哈佛大學攻讀博士,1916年寫就博士論文,並且於同年六月通過博士論文審查,雖然他沒有參加論文口試,形同放棄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這番「大膽」行徑不亞於他的前衛詩作。

我們來替艾略特算個帳吧。從出生(1888)到巴黎之遊(1910) ,前後一共二十二年,另外再加上他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的六年,前後一共二十八年,他都待在美國,也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除此之外,他也是「美國詩人」,各種「美國文學選集」都把艾略特的詩作編入其中---他是「美國詩人」。

或許有人要問,由此看來,艾略特生於中西部密蘇里州的聖路易市,受教於東北麻州的哈佛大學,管他是中西還是東北,他都在美國本土,當然是「美國詩人」啦,這豈不是廢話一句!

前面已經提到了,這裡再覆頌一次。艾略特在三十九歲那一年 (1927) 入了英國籍,成了英國人,這可能是因為他的先祖Andrew Elliot於1669年離開英國西南部索美塞得郡 (Somerset) 東柯村 (East Coker) 的老家前往美國定居,而East Coker也成了艾略特日後《四首四重奏》(Four Quartets) 中的一首詩題。艾略特曾經於1937年8月親自來到東柯村憑吊先祖,去世後骨灰也安置在東柯村,紀念碑上刻字:“In my beginning is my end. Of your kindness, pray for the soul of Thomas Stearns Eliot, poet. In my end is my beginning.”

這下子問題來了。按照時下流行的「台式」說法,艾略特的成長期全都是「吃美國麥片、喝密西西比河的河水」長大的,他竟敢於三十九歲時「恩將仇報」,歸化為英國公民,效忠英國政府,甩開了羅斯福,投奔邱吉爾,嚴重的「傾英」。當然,如前所述,這是「台式」的看法,和台式泡菜一樣酸辣!

美利堅合眾國的國民 (簡稱「美國人」) 有沒有因為艾略特「政治轉台」而予以咒罵?這個問題,只要去翻一下各版的《美國文學選集》就可以得到正確答案。答案就是,《美國文學選集》一定搶著收錄,艾略特的詩作,就像各種《抒情歌曲大全集》一定會收入Charlene的 “I’ve Never been to Me” (1982) 一樣,要是漏了,就等著挨罵吧!

可是艾略特是「英國人」呀,為何又要將他的作品收在《美國文學選集》之中呢?因為他名氣大,並於1948年榮獲諾貝爾文學奬?若比名氣,莎士比亞豈不更壓人?為何《美國文學選集》中沒有莎士比亞?所以說這是一種「文化選擇」。艾略特雖然生為美國人,但他有權力選擇做英國人,因為他在「文化上」選擇了祖籍Somerset,這是一種文化認同。表面上,有文化素質的美國人了解,將艾略特納入美國文學可以沾光;骨子裡,美國人也尊重他人的文化認同,也因此我們未曾聽到有美國人指責艾略特「傾英」。雖然美國人在文化上仍屬稚嫩,但他們也有這種文化肚量,值得學習。台灣呢?

「美國詩人」奧登 (W. H. Auden, 1907-1973) 則是艾略特的反例。若說奧登是「美國詩人」也是趣味有加,他明明是出生於英國約克(York)、在牛津受教育的道地英國人(他年老時面如沙皮狗,令人一眼難忘!) 原來奧登在1939年移民美國,並於1946年入美國籍,所以才說他是「美國詩人」嘛!這下子問題又來了。英國人是否因為奧登「跳槽」美國而對他嗤之以鼻、認為他「傾美」呢?並沒有!去查一查各版《英國文學選集》就會清楚看到W. H. Auden (1907-1973) 斗大的字樣,以及將近十首的詩作,其中 “As I Walked Out One Evening” 一詩甚至還帶了些美國藍調音樂的節奏呢--如果你喜歡Muddy Waters的話!

就算英國人不認同奧登「政治跳槽」,但文化上仍然將她列為二十世紀的大詩人,與艾略特其名。英國人也沒有說奧登「喝英國水,吃英國的cheese,穿英國羊毛」等等臺式「廟口打香腸」的草包說法。我也曾駐足在廟口,也曾打過香腸,但我不會用這種「義和團」式的語言來談論精緻文化以及他人的文化認同。

接下來呢,我自己又是「哪裡人?」小時候常聽到長輩的對談:「老哥,您府上哪裡?」意思就是「你是哪裡人?」因為報上最近狂登「哪裡人」的報導,我也不禁想到「我是哪裡人」這樣奇怪卻又根本的問題。

小時候的作業簿背面有一副對聯,上聯說「做一個快快樂樂的好學生」,下聯說:「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台灣諸多政治人物在追權逐力的奮戰中也都曾經說過「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這類的豪語。說這話的人,公的母的都有,老的少的都有,過期的也有,當權的也有。但以現在「政治正確」的氛圍來看,「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後半句,不但可以省略,而且予以強迫刪除。那麼「堂堂正正的中國人」當然也成了問題,因為當下誰要是說自己是「中國人」,不但是犯了眾網民之大怒,而且完全不能「堂堂正正」,更有可能遭網友修理得鼻青臉腫,活像一籃熟透的桑椹!從前有一位暢銷作家寫過一篇<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現在大家都改說「勇敢的台灣人」!

那麼,「中國人」這三個字是造了什麼孽,中了什麼邪氣,以至於時下「台灣人」不愛稱自己是「中國人」?

如果「中國人」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我自己也要跳出來說「我不是中國人」。但如果「台灣人」指的是「台灣共和國」或是「台灣國」的國民,我又要跳出來說「我不是台灣人」,因為這兩個虛擬的國號,一如Bob Dylan的歌詞所說,it’s blowing in the wind,又像杜麗娘的陰魂,一句話:虛無縹緲 (國號更改之前)!

那麼「中國人」所指為何?我想仿效艾略特的說法來造一句:「政治上,我隸屬中華民國;文化上,我仰慕中國歷代固有之精緻文化」,所以此處「中國」是一種「文化認同」而非政治認同,也就是說,我認同詩經、楚辭、李白、杜甫、湯顯祖,而所謂「台灣文學」也應該是在這種「文化中國」的培育這下所產生的。這個「文化中國」連日本韓國都不能避而不談。你哈日,你挺韓,也應該懂得這個道理吧!當然,我承認,前面那一句「政治上我隸屬中華民國,文化上我仰慕中國歷代固有之精緻文化」,也是改編自「中國人」孫中山的一句「文早嵗志窺遠大,性慕新奇,故所學多博雜不純。於中學則獨好三代兩漢之文,於西學則雅癖達文之道,而格致政事亦常瀏覽。至於教則崇耶穌,於人則仰中華之湯武暨美國華盛頓焉。」(1896年10月孫中山致英國漢學家 Herbert Allen Giles (1845-1935),Giles曾任駐華外交官)。如果你喜歡搖滾樂,你也可借上述之句型來說:「於速彈則獨好Edward Van Halen,於韻味則雅癖 Jimmy Page,而各家各派如Mark Knopfler等亦常聆聽。」這一位與中華民國「情同父子」的孫中山所說的「中學」以及「中華」都是這種「文化中國」的想法。否則,清朝統治著是來自東北的女真人,到了「中國」來當皇帝,應該禁止「中國」明朝之後的人自稱「中國人」,但事實上來到「中國」的女真人也自稱「中國人」。女真人也認同這種「文化中國」的觀念。

從前的政府當然自稱「中國人」,因為他們是「中華民國政府」,他們不會「禁止」老百姓說自己也是「台灣人」,連蔣經國也說「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後來李登輝跟進:「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由此看來,從前的政府以官方的姿態鼓勵大家說「我是台灣人」。現在的網民則以其鋪天蓋地之霸「不准」許多「中華民國國民」自稱「中國人」,若有人膽敢越雷池一步,必定轟到他自投羅網為止。莫非時下網民以大於昔日的政府?不然就是時下網民已經自成政府?再不然就是現在的政府全都依賴網民的見解,早已府不成府--「老子都不老子了!」令人不解的是,不論是政府或是網民,是哪來的權利可以「禁止」老百姓自稱「中國人」或是「台灣人」。而且,一如前面所述,「xx人」可以是文化認同,也可以是政治認同,而不管是哪一種認同,誰又管得著呢?名歌手雷納·寇恩 (Leonard Cohen) 是猶太人,也是加拿大公民,如果他說我自己是猶太人,實在很難想像加拿大網民會炮轟他「傾猶」!如果他會因自稱「猶太人」而遭到加拿大網民的文攻武嚇,那麼散居在全世界的猶太人都要閉嘴,不能再自稱「猶太人」了!那麼,愛因斯坦怎麼辨?

時下有許多年輕人哈韓哈日,常聽他們說希望自己是韓國人或日本人,這樣就能用韓文或日文和他們的大明星流利交談了。面對這一票心懷高麗和日本的年輕台灣人,台灣網友會不會覺得他們「叛台」了呢?我覺得這是他們的文化認同,就算我不喜歡,也只能尊重,網友何德何能要用政治認同來框死他人的文化認同?從前獨裁的蔣介石抓「台獨」份子,現在的網友通緝「中國人」,這兩種都是法西斯,不准異議人士發聲,把多元社會縮編為「同鄉會」!網民的多數獨裁和蔣介石的個人獨裁,差只差在蔣介石獨裁得很「孤單」,網民則是人多勢眾,當街行刑。

再談一談文化認同。美國是個移民天堂、文化大熔爐,世界各國的生旦淨末丑都前往美利堅打天下、拼生活。以搖滾樂為例,天團Van Halen的靈魂人物吉他手Edward Van Halen和鼓手哥哥Alex,單單從其姓氏Van Halen就知道他們是歐洲移民 (記得梵谷Vincent van Gogh嗎?)。沒錯,他們的父親是荷蘭人,母親是印尼人,兩人在印尼相識,後來回到荷蘭,在兄弟兩人約六、七歲時,舉家移民至美國。我在Youtube的訪談當中聽到,如今已是吉他界翹楚的愛德華對其荷蘭父親非常懷念,在家時仍會說母語荷蘭話。他們也曾回到母親在印尼的老家,但從來也沒有因此而遭到美國人批評他們兄弟兩人「不愛美國」,也很難想像他們會說「我們只是美國人,不是荷蘭人」。美國搖滾樂團KISS的貝斯手Gene Simmons是猶太人,父母親都出生於匈牙利。他八歲時移民到紐約。1973年組的樂團KISS,後來成名。有一回在匈牙利演唱時,台下樂迷鼓躁,多虧了他直接在台上說家鄉話匈牙利文和樂迷套交情、攀老鄉,才把眼前的暴動平息了下來。那麼,Gene Simmons到底是哪一國人?「帳面上」他是美國公民,從小在匈牙利長大,體內留的是猶太人的血,夠「雜」了吧!可是,從沒聽過美國樂迷逼著他說「我是美國人」,而且不准他說「我是猶太人」或是「我是匈牙利人」。尊重他人的文化認同吧!

由此看來,則許多「外省第二代」自稱「中國人」何錯之有,只不過是「政治不正確罷了」,白話一點就是「不符合時下潮流」。但是「潮流」何其多變!這些人的父母若不是「中國人」,那又是哪裡人呢?這批「中國人」的後代自稱「中國人」,自認「中華民國國民」,錯在哪裡?只因為在地理上立足於台灣,就強迫用地理認同及政治認同加諸於他人的文化認同?以往中華民國的國民都自稱「中國人」,現在就不對了嗎?是什麼時候、什麼人、把這塊招牌給換了?這中間又用了什麼手段?

我常在想,蔣介石獨裁時期有許多流亡美國的異議人士,他們的子女多半長年生活在美國,依照常理來說,早已是美國公民了,其中也有人和本土的美國人結婚生子,徹底的「美化」了。那麼,當年流亡的異議人士是否因為如此而不再告訴已經「美化」的子女他們是「台灣人」?而這些子女在美國可不可以自稱「台灣人」?而他們若依照父母的觀念仍然自稱「台灣人」,本土的美國人會不會替他們冠上「傾台」的帽子?如果這些「美化」的子女在美國沒有這一層認同上的外力困擾,那麼已經「台化」的外省第二代是否在自稱「中國人」的時候,也可以摘下他人強戴上的這一頂「傾中」的歪帽?外省第二代的父母就是「中國人」,而第二代自稱「中國人」,一來是認同父母親,也就是祖籍的心理層面,二來是他們認同政治上的中華民國。認同自己的祖籍,認同現有的國號,何錯之有?反之,少了這兩樣主要的認同,恐怕才是泯滅了人性的基本面。

另外,「文化認同」可以隨時改變、分秒轉換。好比說,我在讀李白,在吟詠「總為浮雲能蔽日」的當下,我的精神與神遊至唐朝了,成了暫時性的「唐朝背包客」。李白的出生地有點麻煩,一般認為他出生在中亞碎葉,也就是今天的吉爾吉斯共和國托克馬克,大約到了五歲的時候才搬到了今日的四川江油。這麼說來,「中國」的天字第一號大詩人竟然不是「中國人」!這下麻煩大了。

如果此刻讀的是彼得潘 (Peter Pan),飛翔在奇幻島 (Neverland),那麼一方面我可能變成了蘇格蘭人,因為作者Barrie是蘇格蘭人。另一方面,我又不屬於任何一「國」之人,因為奇幻島乃想像之物,世間並無此地 (除非你想說巨星麥可傑克森的那個大莊園Neverland Valley Ranch!) 莫非這樣我就成了一個無以立錐之人呢?不會吧!因為下一秒鐘我的想像力可能又會拉著我去敲開荒原的門,一窺其中之衰敗,然後再鑽進一隻跳蚤的肚皮裡去,去看看其中是否混合了一男一女的鮮血,再來我又會推開杜府大門,看看杜麗娘的幽靈是處在宅邸之間 (如羅大佑的歌詞說)「飄來飄去」。如此一來,我的「文化」或是「想像」認同隨時來去自如,無邊無際,我也可以大聲地說自己想要成為「英國人」來讀莎士比亞,「法國人」來讀西哈諾 (Cyrano),「德國人」來讀席勒,挪威人讀易卜生 (Ibsen) ,瑞典人聽ABBA (這樣說又出狀況了,因為ABBA雖然一頭北歐金髮,但口中唱的可是英文歌呀!)。這一切,干卿何事?

小結一下。不要把自己的政治認同強加於他人的文化認同或想像認同,因為政治變化多端,而文化歷久彌新,更值得大家的認同及追求。在台灣自稱「台灣人」者,其中必有害台之流,而在台灣自稱「中國人」者也必有愛台者,反之亦然。請把「我是XX人」的權利還給大家。文化認同和房事一樣,當事人不需向他人說明,他人也無權批評,更不必炮轟。

政治上,在國號改變之前,我是中華民國國民。

地理上,我在台灣過日子,都四十多年,當然也是台灣人。

文化上,我是仰慕文化中國的中國人。

執筆當下正值搖滾樂團巨石崩落之際,前有英國搖滾歌手大衛鮑依(David Bowie) 死於今年1月10號,後有美國老鷹合唱團 (Eagles) 吉他手Glenn Frey死於1月28號,雖然兩者樂風迥異,但是死期卻只相隔了一周。David Bowie 絕對是個怪咖,他在1972年發行概念專輯唱片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 and the Spiders from Mars,在其中化身為來自外星之「人」,名為Ziggy Stardust,那麼他連「地球人」也不是啦,更遑論什麼「英國人」或是「倫敦人」(David Bowie出生於倫敦),這當然是他的「文化認同」,沒看到什麼地球人跳出來批評他「不愛地球」!

再來看看「老鷹合唱團」吧,該團是1971年在樂壇高飛之後,論者稱他們的樂風是「加州搖滾」(California rock)的代表。如果細察其前後任的團員,則共有吉他手Glenn Frey,鼓手Don Henley,主奏吉他手Joe Walsh,主奏吉他手Don Felder (已離團單飛) 以及現任主奏吉他手Timothy B. Schmit。Glenn Frey是密西根人,Don Henley是德州人,Joe Walsh來自堪薩斯,Don Felder(名曲Hotel California正是他最先譜寫的)是佛羅里達州來的,只有Timothy Schmit是道地的加州人,其他全都是「冒牌貨」!由此看來,「老鷹合唱團」在「血統」上並非純粹的加州貨。所以啦,「加州搖滾」是指樂風而言,而樂風也是一種文化認同。我想,本土的加州人如歌手Jackson Browne (老鷹合唱團1972年的名曲Take It Easy其實是他寫的,只是交給了「老鷹合唱團」去錄音)從來就沒有因為「老鷹合唱團」的團員「非加州」血統而說三道四,這又是一種超越地域的文化認同。

噢,對了,若論及血統,Jackson Browne也不是「純」加州人,他於1948年生於德國海德堡,父親是駐紮在該地的美軍,母親這是世世代代都住在明尼蘇達州的挪威移民,這一筆「血統帳」可難算了!


「喂,恁係叼位郎?」

2016.7.19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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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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