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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9/02 22:49:07瀏覽260|回應0|推薦0 | |
【新警察夫妻心情故事】《43》警校畢業分發台南縣--與素真結婚
〈66年1月警校畢業分發台南縣警察局保安隊實習,然後調交通隊〉
〈67年1月27日與高雄縣大樹鄉井腳村的素真結婚。〉 【新警察夫妻心情故事】《43》警校畢業派台南縣並結婚
【警校畢業分發台南縣--與素真結婚】,與素真決定訂婚前,我先寫信告訴金菊,她也回信祝福我;可是在訂婚前夕突接她限時信,說她很難過。
※ 25年後,我偕阿真回雲林參加親族的婚宴,住田尾的姑婆知道我和金菊曾有一段情,熱心的帶她夫婦跟我見面。她雖種田但風采依舊,雙方互敘兒女成年近況並祝福,從此我們續保持聯絡,我有回鄉也會順道去探訪她家,算是無緣結合、友誼仍在…..無怨無悔啦! ※ 民國66年1月20日我以警校第五名成績畢業,分發台南縣警察局保安隊服務,月薪領4300元,因新營、屏東乘車需約3小時,所以隊長特體諒我,外宿輪休排在一起,每週回家一趟。 民國67年1月27日,我在順從父母孝心下,與相親認識的素真結婚,甜蜜14天婚假結束,開始過著每週見面一次的夫妻生活。
阿真她留在家裏除了做家事,還主動幫媽做生意修甘蔗、倒餿水、煮豬料養豬,讓我感恩著她,也讓爸媽高興娶到一位好媳婦。
但是當時在領養的妹妹19歲,親生的弟弟13歲漸漸長大,我夫婦開始嚐到了媽媽偏心的苦果!
故事到此開始進入『警察夫妻心情故事』,請網友準備面紙拭淚,聽我慢慢訴說下去………………………..《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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