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會令自己思考什麼是愛情?
一名有婦之夫愛上年輕少女,隱瞞自己有家室向對方展開追求。
當女方得悉自己成了第三者後,堅決要分手。
這名有婦之夫竟然上門箍煲,死纏難打不肯放手。
更用割刀割傷女方的手腕,再自殘,由於女方呼救驚動街方報警而雙雙送院。
這場愛情當中,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是贏家。
愛情應該是會令人快樂的事情,即使分手時,我們也不能抺殺過程中的愉快和幸福感覺。
但當對方提出分手的話,即使再不情願,也要接受並為對方送上祝福。
失去的戀情只可以用時間來療傷,死纏不放只會把過往的歡笑回憶抺殺掉,令對方討厭自己。
放手當然不容易,但也是人生必需要學習的課堂。
愛情是講緣分的,當緣盡時只可以放手各走各路了。
不執著,能令你更快走出失戀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