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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了的 鞋
2011/11/16 21:11:44瀏覽88|回應0|推薦0

十一月一日,租下了一間面河口的小套房,面對捷運站和一條主要幹道,非常嘈雜,但視野開闊,採光充足,還有一個有 山+河+海景 的小陽台。

於是乎,這兩個星期來,忙著搬家。一個人,仔細打掃著每一個角落,做筆記,看有什麼東西得添購,或是既有擺設可以如何更動。一個人,慢慢扛,分了五、六趟,才搬完那從奧克蘭扛回的三十公斤行李。然後,再一個人,慢慢採購,一次拎一點或宅配,將空蕩蕩的房子,打理出有那麼一點「家」的樣子。

入住新「家」的第三個星期,不需再大肆採買和辛勤勞動的我,終於可以擺脫「家政婦」模樣(呵呵,雖然「家政婦」把菜菜子再度拱上女王寶座,但 我還是比較想當女王,不想當家政婦唷)。

這一天,要趕兩場與紐西蘭友人的約。不同的兩組人,都自奧克蘭回台北,不約而同,都跟我約了同一天,只好安排一場午餐、一場下午茶。

化好妝,穿戴整齊,把LESPOTRSAC包裡的物品放到COACH包裡,開心準備出門時才赫然發現,帶回來的唯一一雙涼鞋有點兒不行了,可是鞋櫃裡又只有兩雙上班專用的高跟鞋和一雙短靴子,完全不搭這一身妝扮,只好祈求這雙涼鞋可以稍微再撐一天了。

結果是,這雙涼鞋很給面子,沒有在路途中突然報廢。但也因為我一直很擔心,一路走來都特別不自然的小心,所以一回家就覺得腳超痛,不是磨破皮的疼痛,而是姿勢不良引起的腫痛。

癱坐在地板上,望著腳上的紅腫,再望一眼那雙壞了的鞋,想起簽字離婚前的那一段日子。那時的我,天真的以為,婚姻裡一點微不足道的小問題,是可以克服的,是可能委曲求全的,是還可以撐得下去的。然而,事實是,已經不合適了,再勉強也求全不了,該放手的時候,就要捨得放手,才不會彼此折磨。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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