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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府,總算動起來了
2013/10/19 12:29:40瀏覽377|回應0|推薦1

這個政府,總算動起來了。

不知道我們偉大的黃世銘檢察總長,在忙著監聽與向總統告密之餘,可不可以也通令各地地檢署,把查處食品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處罰無良廠商經濟犯罪,要求檢察官也動起來?

罰金,這些奸商是不怕的。

既然是以劣質食品混充,加入妨礙健康的違法添加物,來偽冒高價食品,好賺取價差,這些就會構成詐欺取財、標示不實、妨礙衛生,而犯有刑法、商標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而且都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本來就該立即偵辦。

這些奸商不怕罰,只怕關。

檢察官應該把這個「維護人民食品安全」,當做一個常態性,且高優先的事情來做。

也請各地檢署檢察官,聞知犯罪,不待指示,即應執行偵查。

也請檢察官看看各地衛生稽查機關,有沒有官商勾結,故意放水,或者有沒有怠惰失職之處,是否該移送監察院懲處

這是你們的法定任務。你們不做這個,哪要人民養你們做什麼?


標示不實罰不夠 重懲食品詐欺 

外電報導,部分超市會測試魷魚圈,以防這些食品是用豬的肛門製成;歐洲聯盟報告初稿顯示,最容易出現食品詐欺的十大產品是:橄欖油、魚產品、有機食品、乳品、穀類、蜂蜜、楓糖漿、咖啡、茶類、香料、酒品和特定果汁。

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台大教授許輔指出,國內相繼發生麵包宣稱純天然卻攙人工香精、進口劣質米混充台灣良質米、低價油混充橄欖油、葡萄籽油或花生油等事件,這類案件絕對不能以「食品標示不實」未造成人體傷害而輕饒,應以涉嫌「詐欺」犯行,重懲不肖業者。

許輔強調,日前學者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討論,都認為不僅要靠業者用心維護商譽,以及外部稽核把關,有時甚至需要檢察官的搜索票及司法重懲,才能確保消費者吃到貨真價實的安心食物。

他解釋,檢測飽和與不飽和脂肪酸比例可辨識食用油是否攙偽,DNA檢驗蛋白質可以讓不同肉品現形;然而,不少食品並沒有很好的檢驗工具,例如使用同位素檢驗蜂蜜純度會受到蜜源產地品種的影響,至於鮮乳摻雜沖泡還原乳、純果汁攙水更難驗出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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