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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 12:29:40瀏覽377|回應0|推薦1 | |
這個政府,總算動起來了。 罰金,這些奸商是不怕的。 既然是以劣質食品混充,加入妨礙健康的違法添加物,來偽冒高價食品,好賺取價差,這些就會構成詐欺取財、標示不實、妨礙衛生,而犯有刑法、商標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而且都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本來就該立即偵辦。 這些奸商不怕罰,只怕關。 檢察官應該把這個「維護人民食品安全」,當做一個常態性,且高優先的事情來做。 也請各地檢署檢察官,聞知犯罪,不待指示,即應執行偵查。 也請檢察官看看各地衛生稽查機關,有沒有官商勾結,故意放水,或者有沒有怠惰失職之處,是否該移送監察院懲處。 這是你們的法定任務。你們不做這個,哪要人民養你們做什麼? 標示不實罰不夠 重懲食品詐欺外電報導,部分超市會測試魷魚圈,以防這些食品是用豬的肛門製成;歐洲聯盟報告初稿顯示,最容易出現食品詐欺的十大產品是:橄欖油、魚產品、有機食品、乳品、穀類、蜂蜜、楓糖漿、咖啡、茶類、香料、酒品和特定果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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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