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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12:56:52瀏覽280|回應0|推薦0 | |
種苗法實際上聊勝於無,取得各國的註冊商標保護比較實在。 這個議題很有趣,我試著把農家苦心培育的種苗被盜取的問題之癥結點總結一下: 1,以專利權保護:『除微生物以外之植物與動物,及除「非生物」及微生物學方法以外之動物、植物的主要生物學育成方法』,因為培育特殊種苗的主要育種技術(就是雜交後選擇性培育或選擇性雜交後培育),因為人類已經用此方法育種幾千年了,顯然不具備專利所要求的新穎性與進步性,此微生物學方法以外之主要生物學育成方法及其所產生的新品種植物與動物,並不能申請專利權的保護,而且在WTO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協定第27條第3項(b)款,也已經明文被排除其專利權的申請資格,所以結論是農家不可能拿著種苗到可能的盜竊國(當然包括本國)的專利局去申請並取得專利權的保護,除非該國在專利法中明文規定對新品種種苗特予保護(參見以下第3項)。
2,以營業秘密保護:農家所培育的特殊種苗,在他人未取得前當然是一種秘密,且有經濟價值,又假設農家也有設置合理的保護措施(電網、門禁、交付給其他農民時都要求簽署保密協定不得散佈等),好像符合營業秘密的定義。但是竊密罪的大問題是受害者要能舉證誰是竊密者,而且他具有竊密的故意(知道這是個秘密,而且故意來偷竊)。任何消費者或其他農家拿到果實覺的好吃,你能禁止他把果實種在他的土地上嗎?你憑什麼禁止他分給別人去種植?如果被你抓到市面上有販售同樣的果實,這個商家就是竊密者嗎?他單純種植或販售好吃的果實,會有竊密的故意嗎?然後,最重要的,那這個能結出特殊果實的種苗,都已經在市場上公開展示與販售了,能算是個秘密嗎?當然不是秘密呀!所以結論是,用營業秘密來保護特殊種苗,也是不可行的。
3,以種苗法或在專利法特設植物品種保護章節或同時使用兩者來保護:這個特殊品種的種苗,確實有經濟價值應該要得到保護,所以各國有訂定種苗法來保護,或如TRIPS協定第27條第3項(b)款後段所述的,『會員應以專利法、或有效之單獨立法或前二者組合之方式給予植物品種保護』。也就是說,在不要求專利權的新穎性與進步性的情況下,單純就先註冊登記的且與前註冊者有所不同的植物品種或其育種方法給予一定時間類似專利,他人未經種苗權利人同意,不得私自種植或販售該種苗,所以種苗權人要抓侵權,就不用證明侵權人有故意了,只要證明他有未經同意就種植或販售已經註冊的種苗行為就行了。
問題是,這個新品種植物品種苗,並不是各國都有訂定保護的法規,到可能的侵權國登記種苗也是非常耗時耗力的事情,一般農家是沒錢也沒有時間去先做好這件事情,所以通常是發現被盜種了,才想要去註冊新品種種苗,那即使當地國有訂定種苗法,也是因為市面上早就有同品種種苗了,當地國並不會通過其申請。更糟的是,竟然被盜竊者先登記為新品種種苗了,反而原創者不能再種植或販售的種苗。當然,原創者可以提訴去撤銷這個登記,但通常提不出來該品種在之前就被原創者培育出來的證明(農家很少會知道如何保存這種法院能接受的研發成果的證據),所以敗訴。而且,即使成功撤銷他人登記的種苗權後,只是自己銷售或輸入該新品種種苗並不再侵權而已,並不代表自己能夠取得該種苗在當地的登記(畢竟當初並不是你去申請的),而是該新品種種苗並無登記種苗權,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培育與販售不受任何限制。台灣的蘭花培育業者,就是因此而吃了大虧,要先在歐盟取得註冊種苗,不然自己的研發成果,就會輕易被歐洲同業盜竊去了,自己反而有可能會變成侵權者。
4,以商標法來保護:這個就屬於為新品種種苗,創造一個商標去行銷,讓一般消費者能認知這個商標所代表的新品種種苗的保護行為。跟任何商標一樣,設計了一個商標後,要在市場當地國申請註冊,確認商標的識別性,消費者不致於混淆誤認其他註冊商標,且未違背公序良俗後,還要有行銷廣告行為,才能據以提告他人仿冒註冊商標的行為。而且,商標都是先註冊先贏的(除非是所謂馳名商標),所以在這個案例裡,『在韓國當地2019年「Ruby roman」商標就被註冊走了,2020年又被註冊片假名和諺文的商標。也就是說,即使從日本輸入真正的羅馬紅寶石,也無法在韓國以自己的名字銷售了。』,就是這個原因,請台灣農家都引以為戒。
(後註:我最近看到電視新聞,蠻多人改稱此日本石川縣精心培育出產的頂級葡萄為「浪漫紅寶石」,我直譯其英文名稱為Ruby Romantic,我覺得比原先的「羅馬紅寶石」( Ruby Roman)好,請日本石川縣政府或農會趕快去各國申請註冊商標,不用謝!)
之前我們講到麝香葡萄被盜種的消息,上周又傳出另一則更大條的新聞。
有葡萄界愛瑪仕之稱的羅馬紅寶石(Ruby roman)品種,被確認盜去韓國。圖片大致都有版權,各位可以自己google關鍵字。羅馬紅寶石是石川縣最新培育出來的最尖端品種,一顆果實可以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去年頂級品在台灣喊出一串賣140萬台幣的超驚人天價,一般等級在日本零售價一串也要一萬日圓。
2021年,有日本業者在首爾發現沒有進口羅馬紅寶石的店家竟然有陳列,更驚人的是在韓國當地2019年「Ruby roman」商標就被註冊走了,2020年又被註冊片假名和諺文的商標。也就是說,即使日本輸入真正的羅馬紅寶石,也無法在韓國以自己的名字銷售了。
今年業者又看到羅馬紅寶石出現在首爾,買了下來專案送回日本檢驗,果不其然和石川縣當地的基因100%相同,確定是被盜走了。
從2021發現商標問題之後,石川縣即開始積極地對外註冊商標,台灣也在今年初完成商標註冊。當地官員表示因為品種權仍在日本國內審議,目前石川縣是採取嚴格的農場管制措施,只有縣府列管有註冊的農場可以出貨。透過註冊商標的保護行為,即使韓國盜走的葡萄要輸出,也不能用羅馬紅寶石的名字,藉以先做一層商業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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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