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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3:37:17瀏覽2081|回應0|推薦0 | |
提告的是3M,所以並不是3M賠償郭與他和解,而是郭的公司要賠償3M,應該以後也要逐年繳付授權金,人家3M才和解撤告啦。你的產品有取得專利,並不代表你的產品不會侵害他人的專利。 郭研發生產涉及他人知名專利的產品,顯然他並沒有注意迴避設計與預先取得"Freedom To Operate"自由運營並無侵害之鑑定報告(至少可以證明並非惡意侵權),所以他至少多付了兩億多元律師費+不詳數額的和解金,還失去至少十四年(6年多訴訟,2000年和解,2018年重量級客戶才回流)內一大半的客戶訂單。 而且還好一審判郭未侵權,而他能夠見好就收與3M和解與取得授權。這是因為3M手上其實除了一開始拿來提告的專利外,手上還有一大堆專利排隊等著吿他,隨著訴訟進行與證據開示程序,3M越了解郭的產品製程,就越容易能找到其他專利來告他侵權。因此,即使郭打贏第一場訴訟的第一審,仍設法與專利大廠3M和解撤告並取得合法授權而生產,是任何好的律師都會給郭的建議。 另外,說真的,你覺得他有學到任何教訓嗎?他還認為他獨力打贏大鯨魚哩! 「郭聰田喜愛挑戰創新,他花近7年研究,才以創新乳化聚和技術突破關鍵製程,成功製造N次貼產品。 Stick'n在全球市場攻城掠地,1994年卻遭3M控訴侵犯專利,郭聰田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證明清白。 他想起曾讀過《追尋生存的意義》一書,描述被關進集中營的猶太人,如何坦然面對困境,「當壓力很大時,我就試著轉換情緒,把心沉靜下來,才能比較有尊嚴地去對應這個困局。」他按既定行程完成參訪,途中一有空檔就用傳真聯繫,指揮同事蒐集舉證資料、聘請跨國律師團。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光是6年4個月的訴訟律師費就高達600萬美元(約新台幣2.1億元),客戶擔心用違法產品會被波及、紛紛轉單,銷量蒸發5成,郭聰田別無選擇,只能賭上所有身家。2000年法院初判聚和國際勝訴,考量後續上訴曠日廢時,郭聰田接受3M賠償和解,但重量級客戶直到這2年才重新回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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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