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普 1450
「焦糖哥哥陳嘉行去年跟前東家momo親子台為 「焦糖哥哥」之名對簿公堂,日前他在臉書公布自己在「焦糖哥哥」之名爭奪戰中勝訴,並向各界宣示「我,陳嘉行,就是『焦糖哥哥』。」而前天他立即採取新行動,註冊了「焦糖哥哥」的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
應該是原商標權人,有三年以上未使用該商標,而被陳嘉行申請廢止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