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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3 20:46:01瀏覽1191|回應6|推薦14 | |
相信你也有類似的覺受:有時寫下些什麼,是為了自己而不是別人;記下些什麼,也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為了別人。
一些屬於自己的事情,能有機會記述自己的心緒,讓自己再一次回顧,也就夠了。真的『留著有什麼用呢?都過去了』! 留不留下來,真的已不這麼重要了。 經歷,有很多時候是不得已。 記載,常常是對自己有個交代。 留著,可能只會讓自己中夜反覆。 不是嗎? 畢竟,執著了情境,就有了絞痛。 ------------------ 住筆近十閱月矣,偶讀 野渡 兄性情之作《殘 稿》 有感而應。 也是因緣,重貼以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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