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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受
2008/09/30 14:08:56瀏覽235|回應0|推薦0

領受我們心裏所求的
經文:詩篇卅七篇3-6節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祂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下午。》

神理應是信徒心中最大的熱情所在。人若自稱愛神,就應當把與祂的關係置於財產、職業,甚至其他關係之上。遺憾的是,有些人誤解了詩篇卅七篇4節真正的信息,只看到其中神「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的部分,忽略了這應許的附帶條件就是要愛神:「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

信徒能夠也應該享受人生的快樂。天父要祂的兒女運用祂所賜的資源享受人生(提前六7)。舉例而言,神給我機會能夠到處旅行,並拍下許多美麗的照片。不過,要能享受人生,主要關鍵就在於以神為最大快樂。神在我們身上應當要居首位,若是放任其他人事物超越神的位置,對自己絕對是有害無益。

人類的天性是自私自利又具毀滅性的。若沒有讓神居首位,我們很可能會被物質的慾望所轄制。反之,若神是我們的最愛,那些扭曲的慾望就會被摒除,取而代之的會合乎祂旨意與對我們的計畫。

命運多舛的大衛王,從他豐富的人生經驗體認到,唯有愛神才能嚐到快樂與蒙福的滋味。他用詩篇卅七篇鼓勵大家像他一樣殷勤尋求神。將大衛的話牢記在心,讓神成為你心之所繫的對象,祂會如何賜福給你必令你大為驚奇。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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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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