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藍綠?政治?事實?國際法?
2011/02/24 16:42:10瀏覽718|回應1|推薦37

詐騙嫌疑犯為台灣人,在菲律賓犯罪,受害人為大陸人,受害地點亦為大陸,本案為大陸與菲律賓警方共同偵破,嫌犯被移送大陸配合受害人偵訊,台灣因此舉國震怒,要求菲律賓警方應將嫌疑犯交給台灣,然後請大陸的受害人來台配合偵辦?政府要求菲律賓代表(大使)來台道歉,大批媒體伺候!?

如果事件改成:

詐騙嫌犯為台灣人,在美國犯罪,受害人為日本人,受害地點為日本,本案為美國與日本警方共同偵破,嫌犯被移送日本配合受害人偵訊,台灣會舉國震怒?要求美國警方應將嫌疑犯交給台灣,然後請日本的受害人來台配合偵辦?政府要求美國代表(大使)來台道歉,大批媒體伺候!?

不太懂政治與政治人物的操作,可是應該有知識吧!應該不是羅生門吧!

外國人在台犯罪,受害人又是本國人,理當在台起訴受審,犯罪事實確定後,服刑期滿,遣送犯罪人回其本國!難道我們可以無事實理由直接送嫌疑人直接回其本國,而不受限制嗎?

這個案子的爭議與受討論性是在跨國犯罪,而且犯罪人,犯罪地點,受害人與受害地點皆屬不同國家管轄!

我覺得正確的程序應該是菲國在逮捕嫌疑人後應知會我方,由官方了解犯罪原由與提供本國犯罪嫌疑人足夠的法律協助吧?而不是爭著要受理案件吧?

先不論大家是如何痛恨這批詐騙犯!如果犯罪屬實,真的是人神共憤!

綠色的政治人物罵翻了天?

藍色的政府舉國震怒?

到底事件的真實與國際管轄權要如何操作?

到底是藍的對?綠的對?還是菲律賓對?還是中國大陸對??

誰能告訴老百姓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fbu0056&aid=4919754

 回應文章

老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要太激動!
2011/02/24 19:17
馬英九要的與表面文章不一樣。你冷靜一點看就知道在演甚麼!無需激動!
jameslee(ufbu0056) 於 2011-02-26 06:42 回覆:
希望如是!謝謝您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