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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02:33:32瀏覽2770|回應15|推薦17 | |
引用文章黃色小鴨嗅不出台灣味兒 忽然想到一個問題,霍夫曼來台灣賺了這麼多錢,有沒有繳稅給台灣的政府?應該說,台灣政府有沒有向他抽稅? 霍夫曼隔洋指責台灣展出黃色小鴨的主辦單位,未經過他的授權就販售一些和黃色小鴨相關的商品。聽起來好像是台灣人不重視著作權,但事實如何? 因為霍夫曼的"不悅",很多台灣人就責怪台灣的主辦方,說台灣人不重視原創權,鬧國際笑話。 原創權?台灣廠商自行開發的產品,原創權應該是在台灣廠商這一邊吧! 但是奇怪的事在這裡,霍夫曼既無著作權,也無商標權,那些展出的大黃鴨也不是霍夫曼出錢做的,那麼台灣人為什麼不自己展出黃色小鴨就好了,還付什麼權利金給霍夫曼呢? 一個原因是,霍夫曼確實是第一個把黃色小鴨放大,拿來做商業展出的人。霍夫曼以此到處兜售,來到了台灣,台灣人就這樣以為霍夫曼有著作權了。 但我想,台灣人會這樣反應,最重要的還是因為霍夫曼是洋人,而且還是白種的洋人。 如果霍夫曼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他在台灣搞放大黃色小鴨,首先他可能找不到贊助者,來替他完成小鴨放大的想法。其次,人們不會認為要展出放大的黃色小鴨時,需要先得到他的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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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