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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1 12:46:21瀏覽3673|回應0|推薦1 | |
他人使用「大愛」就剝奪了慈濟的「大愛」智慧財產, 面對慈濟「霸道的大愛」, 臺灣人,究竟還要忍耐多久~~ 臺灣人,究竟還要沈默多久~~ 大愛無線計程車解密檔案 大愛無線不敵慈濟 計程車公司爭商標敗訴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12.11 02:41 am 用於計程車叫車的「大愛無線」商標,敵不過知名度高的「慈濟大愛」,智慧財產局以兩者會讓消費者混淆,撤銷「大愛無線」的註冊,擁有大愛無線商標權的曾姓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昨天敗訴確定。 大愛無線的商標,是由一個方框,內有雙手上托一心形圖形、下面有大愛無線的中文所組成。原先是由塔庫希計程車公司88年申請註冊,使用於計程車等客運業獲准。 94年間,大愛電視台、慈濟基金會認為「大愛無線」的商標,與他們註冊登記的「大愛」「慈濟大愛」商標等近似,申請評定,大愛無線的商標轉手到曾姓男子手中,後來智財局撤銷大愛無線的商標,曾不服,認他的商標使用在計程車業,也具一定知名度,提起行政訴訟。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判決「大愛無線」敗訴,理由主要有三。一,消費者使用無線電叫車,都用口語指「大愛」,忽略商標圖形,主要辨識、聚焦都在「大愛」兩字,「大愛無線」與「大愛」、「慈濟大愛」為高度近似商標。 其次,慈濟基金會全球有38個支會、聯絡處,致力社會服務,大愛電視台製播節目全球有23國可收看,「慈濟大愛」、「大愛」在申請商標註冊時,已是著名商標。 雖然「大愛無線」強調在計程車服務的專業,司機服裝筆挺,車內整潔、放置香水百合,且曾和衛生署合作防治愛滋,與台北市急難救助協會推動捐血,評鑑也履獲甲等,但法院認為這都在大台北區域,沒有普遍的知名度。 智財法院還認為,大愛無線的計程車,車頂「大愛」的頂燈,或車體有「大愛」兩字,會吸引消費者目光,容易讓消費者產生「大愛」計程車與慈濟基金會有贊助、從屬、聯繫或合作關係的聯想,而有「混淆誤認之虞」,判決曾敗訴。曾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仍然敗訴。 【2010/12/11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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