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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變更賣慈濟
2015/03/03 22:54:37瀏覽872|回應0|推薦5

公地變更賣慈濟 環團質疑:特權

自由時報2015-03-03

涉私設鐵門占地 四年前挨告

〔記者郭安家、邱柏勝/台北報導〕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四年前被控,在內湖保護區開發基地長期占用 國有地私設鐵門、即大湖段一小段一百卅一地號,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將責任指向已故秦姓慈濟志工。全案不起訴處分後,雖然北市府還未通過該開發案,但慈濟又向 國有財產署購得土地,引發環境律師詹順貴質疑,該土地原為公用,變更非公用讓售慈濟,「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 慈濟4年前被控涉侵占內湖基地旁的大湖段1小段131地號國有地、私設鐵門,如今購得此地,遭質疑特權。(記者郭安家攝)

    慈濟4年前被控涉侵占內湖基地旁的大湖段1小段131地號國有地、私設鐵門,如今購得此地,遭質疑特權。(記者郭安家攝)

慈濟:申購土地過程合法

慈濟基金會表示依法申購土地,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轉報行政院,過程合法,沒有其他因素;至於購地細節,慈濟發言人何日生則未回電,無法取得進一步回應。

國產署:該地依法可出售

國產署北區分署表示,當時收到內政部來文,表示慈濟有購地需要,因此一○一年底報財政部核定,將該地售予慈濟,並於一○二年初完成移轉;北區分署分署長黃偉政補充,該地狹長、屬畸零地,面積僅約六十多坪,且被慈濟私有地包圍,依法可出售。

根據《國有財產法》,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為救濟團體舉辦公共褔利事業或慈善救濟事業所必需者,得予讓售。但詹順貴說,該道路既然是公用讓居民通行 ,為何可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讓慈濟購得?國產署須交代原因。

公地被賣 里長氣不符社會正義

在地大湖里里長洪美惠說,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還沒通過開發案、各界尚未搞清楚狀況之下,慈濟就可以買國有地、設鐵門,逐漸整併開發基地範圍,賣地程序及法律有很大的瑕疵,不符合社會正義,慈濟也做了不良示範。

洪美惠表示,完全不知道國產署有沒有辦賣地說明會,但她看到士林地檢署對慈濟侵占國有地的不起訴書「氣得要吐血」,直到去看開發案計畫,才知該國有地的所有權人已成了慈濟;而根據開發圖,還把大湖段一小段一百四十二地號國有地納入園區,恐影響農民通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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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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