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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 12:46:27瀏覽741|回應0|推薦1 | |
●評論聯合晚報張文馨記者的《立院有幾位立委在上班?》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制定法律, 讓總統、五院和其他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也讓人民遵守. 我們可以說, 我國國家是否能夠安全富足, 社會是否能夠安寧祥和, 以及人民是否能夠平安幸福, 主要依賴是否有以民為主、為國為民、賢能的立法委員. 簡單點說, 我國政治的好壞最關重要的是立法委員選舉! 如果立法委員候選人是靠請託、金錢和虛幻的政見而當選, 人民怎能期待他們有能力和誠意除害興利、造福人民?! 台灣必須改革立法委員選舉, 台灣亟需賢能的、清潔的立法委員選舉! 我們一起成立「利民黨」吧! [利民黨理念] [利民黨章程草案部分條文] [延伸閱讀] ---------------------------------------------------------------------------- 朝野協商、密室政治這些名詞常伴立法院左右,看在選民眼中,立法院最常見的是議事杯葛,最常看見立委的是各地里民活動和紅白帖。 立法院分成委員會和院會,委員會怎麼開,早上立委到各委員會簽到拚業績,挑幾個委員會質詢,然後下午跑回選區固票,法案是什麼、就交給「有在上班的大人們」操心。 特別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一就是在第八屆第一會期,由委員會審議,根本沒有具體討論內容,就匆匆將其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 攸關重大法案的年金,將近百條的條文要修正,司法法制委員會第一天只審到24條,只有4條無異議通過初審,隔天就能將全案送出委員會,因為「交付朝野協商」。 對於會計法,民進黨有立委開砲,為何事先不知要三讀,事實上,若真的對法案有意見,立委大可提出覆議連署,將法案拉下,而不是在臉書上放放炮,爭作秀版面。 以朝野和諧之名,立法院把攻防動作轉到檯面下,因而產生朝野協商,由立法院長主持,各黨團的黨鞭參加,大家談好簽署協商結論,這事就算成了,從開議日期到重要法案,幾乎都是如此。 身處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國人常常誇耀自己民主和人權等普世價值,但是實際上,朝野協商讓立法院從法治回到人治。身為代議士的立法委員,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民意基礎和黨鞭並無不同,現在甘心放棄話語權,將法案的生殺大權交到少數人手中,要檢討的不只朝野協商,還有立委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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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