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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割喉凶嫌:殺一人不會判死 法部:看情節》
2012/12/04 13:31:54瀏覽190|回應0|推薦1

●評論《割喉凶嫌:殺一人不會判死 法部:看情節》

他不能工作, 無法謀生, 是國家教育出了問題;
他沒有工作, 不能吃飽, 是國家經濟(就業機會)出了問題;
他沒有飯吃, 要走絕路, 是國家內政(貧困救濟)出了問題;
他因為知道或誤以為殺人不會判死刑, 而殺死男童, 是國家法律和法官(廢死思想)出了問題.
他的犯罪, 危害社會, 沒有良心, 應該予以嚴厲的處罰; 政府的施政, 績效欠佳, 用心不足, 應該馬上積極改革!

又, 曾文欽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而林欣怡卻說, 台灣目前仍有死刑, 也執行死刑, 曾文欽仍然犯下這樣的錯誤, 可見他的犯案與有沒有廢除死刑沒有關係. 林欣怡的說法顯然有誤.

[附註] 基於嚇阻殺人和人權平衡,「利民黨」主張, 預謀而殺人或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竊盜、強盜、強姦)而故意殺被害人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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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凶嫌:殺一人不會判死 法部:看情節
【聯合報╱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2012.12.04 10:17 a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41827.shtml

犯下台南市割喉殺童案的主嫌曾文欽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引發譁然。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昨天表示,殺人罪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法官綜合案情、動機、悔意判斷刑度;不一定殺幾個人才會判處死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行政訴訟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吳陳鐶受訪時說,曾嫌殺一兩個人不會判處死刑的說法並無依據,根據刑法,殺人者是可能判死刑的,由法官綜合案情、動機、悔意來判斷。

吳陳鐶表示,已執行的死刑犯中,也有殺一人即判處死刑的案例,除了殺幾人之外,當然還須以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手段殘不殘忍來決定,「不是以殺人人數作為量刑依據」。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修法,提高電子遊戲場設置門檻,徐欣瑩主張將「殺害無防衛能力之兒童與老人」罪刑提高,與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相同,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殺童案嫌犯曾文欽嗆「殺一兩個人,反正不會被判死刑」,再度引起社會對廢除死刑的討論,深怕「廢死」將引出更多的曾文欽。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昨天表示,曾文欽應該要接受懲罰,但不會是死刑;判處死刑和執行死刑都不會阻擋犯罪的再次發生,曾文欽案讓人深思的是,犯罪的背後是否有社會結構因素。

一向反對「廢死」的部落客朱學恆也發文質疑,若果真廢除死刑,那些「一早快快樂樂去遊樂場,卻血流滿地倒在廁所、再也開不了口的小孩要如何訴說冤屈?」

林欣怡說,台灣目前仍有死刑,也執行死刑,曾文欽仍然犯下這樣的錯誤,可見他的犯案與有沒有廢除死刑沒有關係。她認為,今天要思考的問題是,曾文欽為什麼會如此凶殘犯案?犯罪背後的成因是什麼?我們的社會為什麼讓他找不到工作,沒有辦法養活自己,只好再回去吃牢飯?

林欣怡感慨,曾文欽是弱勢,被害男童的家庭亦是弱勢,弱勢殺害弱勢,政府如果沒有深思其中的社會問題及犯罪成因,就算曾文欽被判死刑、槍斃掉,「難道就不會有下一個曾文欽?就不會再有殺人案出現?」執行死刑不會達到淨化社會的治安效果。

林欣怡認為,曾文欽應該接受懲罰,但不該是死刑,可以終身監禁作為懲罰。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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