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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2 14:16:41瀏覽581|回應0|推薦1 | |
●談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 政府發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和年終慰問金, 已經施行約四十年, 即: 現職軍公教人員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按月支領退休金之退休軍公教人員(以下簡稱退休軍公教人員)發給年終慰問金. 今年由於國家財政嚴峻, 一般人民生計比較艱難, 一個多月前有在野黨某立法委員拋出刪除年終慰問金的議題, 年終慰問金的發放, 還被說成沒有法源, 不公不義. 至今立法院、行政院、考試院, 以及有關機關、團體和個人, 意見分歧. 個人的淺見如下: 一、於法, 政府應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 今年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 行政院已依法編入總預算案(約40萬退休軍公教人員, 年終慰問金204億3,457萬元, 平均每人約5萬1000元), 送立法院議決, 此時立法院沒有正當理由驟然予以否決. 二、於理,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人人有理, 誰來評理? 只說退休軍公教人員服務國家數十年, 政府發給年終慰問金, 意義深遠, 是利國利民的措施, 這個錢不應該刪除. 三、於情, 政府財政面臨困難, 並且社會上有很多人不能溫飽, 利國利人, 退休軍公教人員能讓就讓了吧. 四、如果政府能夠增加國家財富、振興國家經濟、改善人民生計, 人人豐衣足食, 就好了! (註1) 行政院每年訂頒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屬行政規則, 政府各機關一體適用. 請自行Google參閱該注意事項. [新聞] 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又有新版本,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11日提議,將「行政院版」的發放範圍擴及「因公成殘或死亡的警、消、教人員及其遺眷」,行政院擬同意,就等週五的國民黨團大會敲定。 原本行政院所擬訂的發放範圍包括: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的退休人員或遺眷,以及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之退休人員或其遺族為限;吳育昇提案擴及「因公成殘或死亡的警、消、教人員及其遺眷」。 估計符合請領原行政院版資格者有4萬2千人,所需經費約10億元,這項新提案可能只會再增幾百人,不但符合政院「照顧弱勢及保障遺族」兩原則,又可彌補疏漏,因此過關機率頗大。 吳育昇指出,既然陳冲跟馬英九總統都肯定年終慰問金的改革與範圍,「如果要作為年終慰問金發放的標準,第一個要建立的制度,就是在照顧忠良部分,要納入軍人之外的所有工作人員,讓因公殘廢或死亡的遺族,應該每年都能獲得政府的年終慰問金,這應該是制度化的開始」。 立委江惠貞表示,相關人員在因公殉職時,政府都說要從優撫卹,「既然從優撫卹就應該始一而終」,因此她將共同提案這項主決議。 據了解,國民黨昨舉行中山會報,吳育昇在會中提及這樣的主張,黨主席馬英九表示肯定,也認為這樣做更周延。 由於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日前已轉向支持政院版,民進黨團也表示支持,只剩國民黨內少數強烈反彈的聲音,立委孫大千、陳學聖如何在週五的國民黨團大會前出招,將是最後的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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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