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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洛杉基先生的《何不成立「廢立法院聯盟」? 》
2012/12/31 16:18:51瀏覽200|回應0|推薦1

●評論洛杉基先生的《何不成立「廢立法院聯盟」? 》

我國是民主國家, 民主國家是法治國家, 而法治國家需要法律, 需要立法院.

立法院不能廢. 何不改革立法委員選舉?

我國人民有選舉權, 選舉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及其他公職人員, 賦予他們行政、立法等權力, 而以選舉立法委員最為重要, 因為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制定法律, 而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和其他政府機關, 以及人民, 都必須遵守立法院制定的法律. 因此, 在我國, 國家是否能夠安全富足, 社會是否能夠安寧祥和, 以及人民是否能夠平安幸福, 主要依賴是否有為國為民賢能的立法委員. 簡言之, 我國政治的好壞最關重要的是立法委員選舉!

我國是民主國家, 為了實現人民真正當家作主, 為了選舉賢能的立法委員進入立法院, 主動制定利國利民的法律, 我們呼籲: 立法委員候選人須在選舉公報上提出利國利民具體的法律案, 讓人民抉擇, 當選後立即將法律案制定成法律, 而且任職期間有新的利國利民的法律案, 應交公民投票同意(註1), 才可以制定成法律.

賢能的立法委員候選人, 只要向人民表達為民服務的真心誠意, 以及提出利國利民的具體法律案, 由人民抉擇; 不用爭鬥, 不需撒錢, 不靠握手求票、鞠躬拜票、造勢搶票、說空洞虛幻的政見和政治謊言騙選票. 當選了, 領取合理的報酬(註2), 專心行使立法權, 貢獻自己的力量, 造福人民.

(註1) 本公民投票以電子投票方式為之, 並以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投票權人總數百分之二十以上, 為通過.
(註2) 立法委員之待遇, 比照部長;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支領院長、副院長級待遇; 目前無法源依據之津貼、補助, 全部刪除. 立法委員置公費助理二至四人, 聘任, 與立法委員同進退; 立法委員與立法委員助理, 不得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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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基: 何不成立「廢立法院聯盟」?
udn部落格 2012/12/31 http://blog.udn.com/rocky8080/7186894

『哪一個漢字最能代表2012年的立法院呢?公民監督國會聯盟28日發表「2012年立法院年度漢字」,經過網友票選選出「廢」這個字;國民黨團不能接受,民進黨團則表示尊重。』(註)

看到這則新聞,除非是對台灣民主漠不關心,否則莫不感到心有慼慼焉。

對立法院諸公的自肥、無恥與無狀,人民積怨已久。如果從歷年的網友票選代表字來看,就知道立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民調支持度,一路下滑。從2008到2012,分別為「黑」、「私」、「唬」、「恥」,「廢」,全是爛到骨子裡的負面文字;尤其以今年的「廢」字,最能代表人民對立法院已經不再存有任何指望,只有絕望與深惡痛絕!

立法院從過去僅有立法的功能,經過歷次的修憲,已經膨脹成為超級國會;舉凡政府官員、監察委員、國營事業董事等的任用,都需要他們的認可;甚至連民間媒體是否容許併購,都需要他們點頭同意;權力之大、位階之高,簡直可以媲美美國聯邦參議院。

但是美國的參議員,多數是經過縣市議員、州議會議員、聯邦眾議會議員的重重歷練,對民主制度、憲法制度、法令規章已經瞭若指掌,人品素養,也都經得起選民考驗。然而,實行淺碟式民主制度的台灣,多數立法委員的法治修養與水平,充其量只夠資格擔任鄉民代表或縣市議員,一旦靠着黨派配票僥倖當選立委,立刻沐猴而冠、人模人樣起來,其實依然是一肚子草包,有些可能連六法全書都沒讀過。因此,他們的表現,依然停留在所謂草根性、譁眾取寵、只為黨派服務的水平。多數只懂得看黨鞭臉色投票、認真執行黨籍立委所賦予的職責,反應真實民意反而成了次要任務。 

因此,這些立委荒腔走板的行為、開會時打群架的粗暴、黨意凌駕民意的思維、法律知識的貧乏素養,就不會太讓人感到意外了。

由於選舉立委經費龐大,除了加入政黨取得金援之外,一般民眾要不是口袋狗深,是不敢輕易嘗試的。如此以來,只有地方角頭、寺廟董事、財團代表才有財力出來競選;是否具有問政能力與問政熱忱,已經無關緊要。

這些立委一旦當選,自然要設法返本;要不靠自肥,要不為人綁標,不然就是戮力為財團護航。

由於立委法學修養有限,就會經常鬧出笑話;為了博取媒體版面,就得學習藝人搞出一些花邊新聞;在國會議堂上電視機前,就得對政府官員拍桌子痛罵,表示他們無畏權勢。但是經常因為自己沒有做好功課,或助理們給了錯誤訊息,修理官員不成,反而讓自己成為笑柄。

嚴格說起來,造成立法院今天遭人民唾棄的命運,主要是先天不足,後天又失調。

首先,劃分選區制度,就充滿了政黨的算計,目前的劃分方式,根本是讓小黨沒有生存空間;兩票制(一票選黨、一票選人)更是明目張膽地為兩個大黨護航;不分區立委制度,更是斲喪民主制度的劊子手,讓濫竽充數,可以躲在政黨的褲衩底下過關。

套句眾人批評「廢死聯盟」的評語:與其要求廢除死刑,還不如先把司法審判制度做徹底的改革;我們是否也可以這麼說,與其廢除立法院,是否也該將立委的選舉制度徹底改弦易轍?

最需要先改革的,就是先將現有的選區劃分制度打破,讓無黨無派的人才也能出頭,不讓兩個黨就地分贓;其次,取消一人兩票制,實打實地選出有法律素養、在該地區居住五年以上、擔任過地方公職、沒有不良紀錄的立委;取消最可惡的「不分區立委」制度,讓那些不適任的蠹蟲立委,不要只懂得對黨主席逢迎拍馬,只會貫徹黨的意志,就可以輕鬆保送過關,完全不需要經過選民檢驗。這些不分區代表,由於不必在乎民意,只要在乎黨意,所以最容易成為各政黨的寄生蟲。

如果改革不成,立法院的存廢,就該付諸公投,讓人民決定是否該讓這些九A立委繼續尸位素餐?是否繼續讓他們不開會、不審議、不表決還可以坐領高薪?是否允許某些立委自廢武功,讓學生及一般民眾搖身成為臨時立委,代替他們向政府官員質詢問政?

無心執行人民賦予的立委職責,無力審議攸關國計民生的法案,無膽順應民意而違反黨意,就已經有負選民所託;立委只會在國會內打架鬧事,國會外介入民眾桃色糾紛,出國旅遊大報公帳自肥,這樣的立法院與立法委員, 說實在的,不要也罷!所有的法案,還不如學習美國各州,改由人民自己公投表決,不但省下奉養高貴立委的經費,還可以加快審議法案的速度,起碼比動不動就休會罷審的立法院要快許多!

既然立法院改革無望、監督無用,就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乾脆改名為「廢立法院聯盟」,發動公投廢除立法院,或許還能得到更多民眾的支持與響應!

(註)網友票選2012立院代表字前三名「廢」「混」「肥」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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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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