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2 聯合報】
駐美代表吳釗燮廿日面對業師藍普頓提問,主動提及「美國沒有替台灣打仗的義務」,並詮釋台灣關係法僅規範美國「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的義務」。
吳釗燮或許想強調台灣人有自我防衛的決心,但在解釋「美國替不替台灣打仗」這件事情上,恐有點過頭,替美國強做了解人。
布希總統在二○○一年曾表示美國會「盡其所能協助台灣自衛」,但到三年前,時任副國務卿的阿米塔吉又表示,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僅要求美國維持嚇阻中共侵略台灣的武力,但沒有必要(is not required to)防衛台灣。
阿米塔吉的說法,是美國官方首度公開對台灣關係法的執行範疇做出較明確的界定,也直接挑戰台灣關係法多年來「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的核心精神,後來也引發不少討論和台灣方面的外交交涉,此後美國政府並未再重述。
目前聲勢領先、爭取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希拉蕊日前被美國中國問題專家史文爆料,說她告訴史文「美國政府和人民絕不會為台灣而戰!」
由於事涉美國政策的解讀,希拉蕊陣營還連忙澄清,說希拉蕊一直明確和一致地支持「戰略模糊」。
美國擔心兩岸因入聯公投發生衝突,因此政府與兩岸事務的專家不斷傳出「美國不應替台灣的挑釁行動,承擔後果」的說法。吳釗燮日前在一場演講中,就曾被一位喬治城大學的教師質問:「你如何告訴我擔任美國軍官的學生,要為入聯公投這種只有象徵,沒有實質意義的事情打仗?」
吳釗燮當時並沒有回答,但昨天明告「美國沒有替台灣打仗的義務」,卻踰越了幾十年來,美國對台灣關係法「戰略模糊」精神的解釋權限。
事實上,台灣關係法雖沒有規範美國須「為台而戰」,但也沒有說「不為台而戰」。
例如,台灣關係法中曾提到,「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的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的未來,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的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此外,法中也明列應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武力行使,或其它的『強制行動』。」
由此可見,台灣關係法的立法者,在字裡行間留給美國總統和國會極大的彈性和裁量空間。替不替台灣打仗,不是台灣人說了算,而是存乎美國一心。美國人不認帳也就算了,我駐美代表在這議題上,「為美國人解套」,實在讓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