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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3 20:52:51瀏覽424|回應1|推薦4 | |
我早就說過,在朝小野大的惡劣體制下,若執政者無意妥協,所有有意義的法律都無法得到正面的討論而執行! 所有能通過的法律,只有所謂的“減分型”行政命令﹝廢‧‧‧、廢‧‧‧!﹞不須經國會者:以及賄賂型法律﹝減稅、減服兵役、加國民福利‧‧‧等﹞才較有通過國會的機會! 且賄賂型法律還容易遭到在野黨加碼﹝增加成數、比例﹞的的挑戰,朝野在此比服迷幻藥,台灣爽呆啦!中華民國爽呆啦! 看著吧!這雙方“政寇”是不會覺醒的,大概從晚上起兩邊又會記者會不斷,互指對方不是,互踢皮球!教授家屬的哀傷痛楚,又有誰反省與憐憫?台大人造的孽,台大人承擔!全國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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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