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7/27 17:58:32瀏覽1936|回應0|推薦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有關本日立法院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其中有關二十條之一新增「模擬槍」之管制規定說明如下: 子彈的結構: 子彈(包)是為了槍械所使用的彈丸與推進藥而發明的物件。其中具有摧毀物質或者殺傷人畜能力的彈丸又常被稱為彈頭;作為推進彈頭火藥的容器則稱為彈殼,彈殼通常是以合金製造的;作為動力來源而用來推進彈頭的火藥又稱為推進藥或發射藥;用來引燃推進藥的火藥則稱為底火,通常位於彈殼底端。 ======================= 底火的發明者為艾德華·查爾斯·霍華,艾德華在1800年於研究水銀的過程中發現可以藉由硝酸(nitric acid)分解水銀,再將乙醇(ethanol)加入其中製成溶液,經過燥化之後就會留下白色的酸性鹽(Hg(ONC)2;雷汞)。這種鹽塊的特性相當特別,對於敲擊、震動或摩擦,甚至溫度超過150°C就會產生爆炸,所以透過聯想被運用在作為起爆黑火藥的作用上 ======================== 針式底火(Pinfire) 顧名思義就是子彈底火中以針狀物擊發子彈的結構。一般底火擊發方式為擊槌擊打彈殼的底部與以擊發子彈,例如凸緣式底火;或者擊槌擊打槍機中的撞針,撞針向前突撞彈殼底火擊發子彈,例如中心式底火。 針式底火完全異於兩者;它的位置在彈殼底部中央,另外有一根預留的細小浮動撞針從外連結,斜插入彈殼扺在底火上,槍枝的擊槌就必須打在這根小小的撞針上來擊發子彈。 ======================= 打擊底火: 子彈上膛後,扣板機使撞針打擊底火,底火壓迫彈殼內ㄉ火藥,使火藥產生爆炸,爆炸ㄉ威力將彈頭射出 ========================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