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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說齋學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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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仲友 (1136 – 1188 年),字與政,浙江金華人,世稱說齋先生。

《宋元學案・說齋學案》:

唐仲友,字與政,金華人也,侍御史堯封之子。侍御以清德有直聲,先生兄弟皆自教之。成紹興二十一年進士,兼中宏辭,通判建康府。上萬言書論時政,孝宗納之。召試,除著作郎,疏陳正心誠意之學。出知信州,以善政聞。移知台州,嘗條具荒政之策,請以司馬光舊說,令富室有蓄積者,官給印歷,聽其舉貸,量出利息,俟年豐,官為收索,示以必信,不可誑誘,從之。鋤治奸惡甚嚴。晦翁為浙東提刑,劾之。時先生已擢江西提刑,晦翁劾之愈力,遂奉祠。先生素伉直,既處摧挫,遂不出,益肆力於學,上自象緯方輿、禮樂刑政、軍賦職官,以至一切掌故,本之經史,參之傳記,旁通午貫,極之繭絲牛毛之細,以求見先王制作之意,推之後世,可見之施行。其言曰:「不專主一說。苟同一人,隱之於心,稽之於聖經,合者取之,疑者闕之。」又曰:「三代治法,悉載於經,灼可見諸行事。後世以空言視之,所以治不如古。」痛闢佛、老,斥當時之言心學者,從遊嘗數百人。初晦翁之與先生交奏也,或曰「東萊向嘗不喜先生」,晦翁因申其意。陳直卿曰:「說齋恃才,頗輕晦翁,而同甫尤與說齋不相下。」同甫遊台,狎一妓,欲得之,屬說齋以脫籍。不遂,恨之,乃告晦翁曰:「渠謂公尚不識字,如何為監司。」晦翁銜之,遂以部內有冤獄,乞再按台。既至,說齋出迎稍遲,晦翁益以同甫之言為信,立索印,摭其罪具奏。說齋亦馳疏自辯。王魯公淮在中書……晦翁疑其右之,連疏持之。孝宗以問,魯公對曰:「秀才爭閒氣耳。」於是說齋之事遂解,而晦翁門下士由此并詆魯公,非公論也。或曰:「是時台州倅高文虎譖之東萊,東萊轉告晦翁。」

案:東萊最和平,無忮忌,且是時下世已一年矣。同甫《與晦翁書》曰:「近日台州之事,是非毀譽參半。」且言有拖泥帶水之意,則似亦未盡以晦翁之所行為至當者。同甫又曰:「平生不曾說人是非,與政乃見疑相譖,真足當田光之死。」則當時蓋有此疑,而同甫亟自白也。是皆失其實矣。文虎,小人之尤,殆曾出於其手。然予觀晦翁所以糾先生者,忿急峻厲,如極惡大憝,而反覆於官妓嚴蕊一事,謂其父子踰濫,則不免近於誣抑……且蕊自台移獄於越,備受箠楚,一語不承。其答獄吏云:「身為賤妓,縱與太守有濫,罪不至死,但不欲為妄言,以污君子,有死不能也。」於是岳商卿持憲節卒釋之。然則先生之誣可白矣。又以在官嘗刊荀、揚諸子為之罪,則亦何足見之彈事。晦翁雖大賢,於此終疑其有未盡當者。且魯公賢者,前此固力薦晦翁之人也……稍費調停,然謂其從此因嗾鄭丙、陳賈以毀道學,豈其然乎!丙、賈或以此為逢迎,魯公豈聽之?夷考其生平,足以白其不然也。蓋先生為人,大抵特立自信,故雖以東萊、同甫,絕不過從,其簡傲或有之。晦翁亦素多卞急,兩賢相厄,以致參辰,不足為先生概其一生。近世好立異同者,則欲左袒先生,而過推之,皆非也。

先生之書,雖不盡傳,就其所傳者窺之,當在良齋、止齋之下,較之水心,則稍淳,其淺深蓋如此。所著曰《六經解》一百五十卷、《孝經解》一卷、《九經發題》一卷、《諸史精義》百卷、《陸宣公奏議解》十卷、《經史難答》一卷、《乾道祕府群書新錄》八十三卷、《天文詳辯》三卷、《地理詳辯》三卷、《愚書》一卷、《說齋文集》四十卷,尚有《故事備要》、《辭料雜錄》諸種,而其尤著者曰《帝王經世圖譜》十卷。周益公曰:「此備《六經》之指趣,為百世之軌範者也。」又嘗取韓子之文合於道者三十六篇,定為《韓子》二卷。

簡單講,說齋家學淵源,曾對孝宗「疏陳正心誠意之學」。

之後又「肆力於學,上自象緯方輿、禮樂刑政、軍賦職官,以至一切掌故,本之經史,參之傳記,旁通午貫,極之繭絲牛毛之細,以求見先王制作之意,推之後世,可見之施行」,有強烈的經世意識。

他「痛闢佛、老,斥當時之言心學者」,可惜最後毀在朱子手上,書亦不盡傳。

全祖望說:

乾、淳之際,婺學最盛。東萊兄弟以性命之學起,同甫以事功之學起,而說齋則為經制之學。考當時之為經制者,無若永嘉諸子,其於東萊、同甫,皆互相討論,臭味契合。東萊尤能并包一切,而說齋獨不與諸子接,孤行其教。試以艮齋、止齋、水心諸集考之,皆無往復文字。水心僅一及其姓名耳。至於東萊,既同里,又皆講學於東陽,絕口不及之,可怪也。將無說齋素孤僻,不肯寄人籬落邪?梨洲先生謂:「永嘉諸子,實與先生和齋斟酌。」其說似未然也。

東萊、同甫、說齋似三足鼎立,而又互相發明。這究竟是不是真相?還需回到說齋的學說上找答案。

自古直道之行,本於正心誠意之間,顯於舉賢放佞之際。故伯益告舜,先以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繼以任賢勿貳,去邪勿疑。仲虺告湯,先以不邇聲色,不殖貨利,繼以德懋懋官,功懋懋賞。惟陛下防私如禦寇,存公道如護元氣。內察諸存心之初,勿使一毫或出於嗜好之私,而非先王之法度;外察諸用人之際,勿使一職或出於左右之譽,而咈天下之公議,儻有,則斷而去之;既去,則敬而守之。(<館職備封劄子>)

「內察諸存心之初,勿使一毫或出於嗜好之私」,說齋似認「嗜好之私」為惡之源頭。「儻有,則斷而去之」是去惡。「既去,則敬而守之」是「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這是孟子的義理間架。

荀卿有性惡之說,揚雄有善惡混之說,韓愈有上中下之說。性惡之說,為害尤大。世之言性惡者,皆以象藉口。吾觀象之行事,適足以見性之善,不知其惡也。象之往入舜宮,鬱陶之思,以偽為也,忸怩之顏,以誠發也。欺形於言,愧形於色,象之本心,固知偽之不可為也,其性豈不善哉?使象而性惡,則欺舜之言,居之必安,何愧之有?《易》言天地之情則於《咸》,言天地之道則於《恆》,至言天地之心則必於《復》。蓋方群陰剝陽,而至於六陰之用事,則天地之心或幾乎隱,及一陽動於下,有來復之象,則天地之心始可見。人之誘於物也,陰之剝也,俄然而復,陽之復也。象之忸怩,蓋其復性之際,復則不妄,至誠之道也。善言性者,當於復觀之。(<性論>)

此批荀子「性惡論」,兼及漢唐儒「善惡混」。

「欺形於言,愧形於色,象之本心,固知偽之不可為也,其性豈不善哉?使象而性惡,則欺舜之言,居之必安,何愧之有?」此見說齋即心言性。心能知偽,欺人時會有愧疚之情。心、性、情、理是一,是性情心,道德本心。

在人為道德本心,在天為天地之心。

天地之心「或幾乎隱」,「人之誘於物也」,但其非不可恢復,「復則不妄,至誠之道」,可見天地之心為「即存有即活動」的心體,以無妄、至誠為內容。

孟子書七篇,荀卿書二十二篇,觀其立言指事,根極理要,專以明王道,黜霸功,闢異端,息邪說,二書蓋相表裡。以吾觀之,孟子而用,必為王者之佐,荀卿而用,不過霸者之佐,不可同日語也。王霸之異,自其外而觀之,王者為仁義,霸者亦有仁義,王者有禮信,霸者亦有禮信;自其內而觀之,王者之心一出於誠,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霸者之心雜出於詐,故假仁以為利,利勝而仁衰,仗義以率人,人從而義廢,湯、武、桓、文由此分也。荀卿之書,若尊王而賤霸矣,乃言性則曰本惡,其善者偽也。夫善可偽,則仁義禮信何適而非偽也?四者既偽,何適而非霸者之心?吾以是知卿而用必為霸者之佐也。李斯之學,實出於卿,蓋卿有以啟之。或曰:「卿之言曰:『君子養心,莫善於誠。』又曰:『誠者,君子之所守,而政事之本也。』卿豈不知王道之出於誠哉!」曰:「子以為誠者,自外至邪?將在內邪?性者,與生俱生,誠者,天之道,非二物也。以性為惡,則誠當自外入。外入則偽……吾觀告子先孟子不動心,又其言辯,幾與孟子埒。至於以義為外,以性為猶杞柳,故孟子力詆之。荀卿化性起偽之說,告子之儔也。」(<荀卿論>)

這完全是以孟子為宗。

「性者,與生俱生,誠者,天之道,非二物也」,然則心、性、情、道、天、理是本體地自一,這是「一本論」的立場。

聖人之傳道必以心,其端則始於至誠力學。後世求其說而不得,流入釋、老。以為道者當超詣頓解,徑進於聖人之域,相與用心不可測度之地,而學問修為之功幾於盡廢,捕風捉影,卒無分毫之得。曰:「吾之學,心學也。」內以欺己,外以欺人。(<顏曾論>)

說齋雖主「一本論」,但也強調「至誠力學」,反對標榜自己之學為「心學」,以「一本論」的義理間架消化經史、經世致用之學,與呂東萊的學問路數是相同的。

說齋撰有《愚書》,說:

1. 人君有三畏:畏天命,畏民心,畏輔相之臣。

2. 大臣正君,其次謀國,其下謹身。

3. 正君之難,在制其欲,不窒其源,如決流何?不翦其根,如滋蔓何?

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1 正是此意。

2 言大臣以匡正君主為首要責任。如何匡正君主?即在制其私欲,見 3。這和其心性論是一致的。

4. 防微消萌,力少而功多。

5. 位尊難安,德盛難全。

6. 怯不勝勇,勇不勝敬。

7. 謂道為難,若塗若川;謂道為易,若天若淵。謂之易輕而失,謂之難畏而止。勿畏勿輕,學而已矣。

4 至 7 條以戒慎恐懼言敬,持敬存養本心,作為工夫,效用最大。

8. 避世非君子之心。

9. 善為教者反諸身。

此見君子不出世,時刻反躬自省,同於孔子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

10. 古之為兵者,教之以孝弟忠信,惟恐其不君子也。後之為兵者,教之以權謀變詐,惟恐其不小人也。

說齋以孝弟忠信消化為兵之道。

11. 順命如順親,保性如保子,養心若養苗,馭氣如馭馬,防欲如防川,待物如待寇,一言蔽之曰誠。

此言以誠養心。

12. 鏡固瑩,塵則昧之;水固清,風則濁之。塵去鏡明,風息水止,外物不干,天性乃見。

本心盡去私欲,即可與理為一。

13. 德莫先於孝,孝莫難於保親之所與。庶人有身,推之天子有天下,有而保之,孝莫大焉。

同於孟子「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

14. 陰陽之說勝,則禮經廢;形相之說勝,則心術喪,錄命之說勝,則人事怠。失之己,求之天,君子不由也。

反對宇宙論中心,以及「氣成命定」,即漢唐魏晉之學說。

15. 文以明道,或以蔽道;傳以通經,或以亂經;學以知性,或以汩性。說日益新,理日益昧。

撰文、讀傳、為學旨在明道、通經、知性。若撰文、讀傳、為學反而蔽道、亂經、汩性,不如不撰、不讀、不為。

此完全是橫渠、明道、五峯、東萊學問的延續。

謝山三足鼎立說固然不當,「唐台州說齋以經術史學負重名」亦不盡準確,說齋是以「一本論」消化、融解經術史學。

至於王淮指說齋主蘇學,更屬胡說、混扯。唐乃以關、洛為宗,非蘇學也 (筆者撰<以《宋史》和《宋元學案》為基礎考究朱熹的生平及其時代>一文時,曾說「唯治學路數上,仲友傾向舊儒學 (經史之學),反對新儒學 (心性之學)」、「『蘇學』駁雜,從不輕視《荀》、《揚》、《文中子》、《韓文》,仲友印四書,某程度上也是『蘇學』的體現」,今天看來,全不成立!說齋實為新儒學之正宗派、主流派,他看不起朱子,不排除是看到朱學之歧出。由筆者判斷錯誤,亦見治史之不容易)。

台州一案,有謂東萊學問與說齋不合,東萊與朱子友好。可是,根據上文分析,加上拙文<呂東萊學述>所指陳,二人之學本無分歧。台州案始於 1182 年,東萊 1181 年已經離世,東萊又如何對朱子講說齋不是呢?

據胡適 1953 年 8 月 22 日致楊聯陞信:

朱子劾唐仲友一案,在當時陳龍川 (亮,唐的同鄉已有「台州之事,是非毀譽往往相半」之說,見《龍川集》卷二十。此書甚長,似值得老兄一翻看。晦翁答書見《朱集》卅六<答陳同甫>第三書。同甫書中有「物論以為凡其平時鄉曲之冤,一皆報盡。秘書豈為此輩所使哉?為其陰相附託而不知耳。」朱子答書也有「附託之戒,敢不敬承」之語。但同甫書中又說,「亮平生不曾會說人是非,唐與正 (即仲友乃見疑相譖!」可見此案受疑「相譖」者,不止高文虎一人。而主要的告訐者似多是婺州人!(《論學談詩二十年》)

說齋似行為處事有見疑的地方,被婺州人群起告發。

《象山全集》有以下一條:

朱元晦在浙東,大節殊偉,劾唐與正一事,尤快眾人之心。百姓甚惜其去,雖士大夫議論中間不免紛紜,今其是非已漸明白。

這可視為朱子劾說齋是深得當地民心的佐證。

然而,「士大夫議論中間不免紛紜」,朱子做法確實也有過激處。孟淑慧<朱熹及其門人的教化理念與實踐>:

他一向疾惡如仇,實在難以忍受在災荒人民流離死亡時,官員們還瞞上欺下不顧人民死活。他此次荒,沿途所見,令他觸目驚心,官員們的失職枉法更令他憤怒不已。或許是在這種激動的心情下,使他的舉動更激烈而失去平衡。此時,他的兩個諍友呂祖謙與張栻都已過世,缺乏朋友的勸戒,也使他更難控制怒氣。淳熙十年 (1183) 陳亮寫信給朱熹,用《易》的「震之九四」來比喻他彈劾唐仲友。陳亮認為朱熹的原意在震動而「使其道光明」,然而在過程中,已被某些小人暗中利用來報復唐仲友,失去平衡,所以並未實現「使其道光明」的原意。

孟氏的話,結合胡適的觀察,就知道說齋有不是,朱子亦有性格缺陷,易為怒氣所驅,結果給人有機可乘,借朱子之手,將說齋扳倒。

朱子易為怒氣所驅而失理智,以下兩條可以為證:

舜功云:「陸子靜不喜人說性。」曰:「怕只是自理會不曾分曉,怕人問難。又長大了,不肯與人商量做,一截截斷了。然學而不論性,不知所學何事?」(《語類卷一百二十四》)

或問:「陸子靜每見學者才有說話,不曰『此只是議論』,即曰『此只是意見』。果如是,則議論意見皆可廢乎?」曰:「既不尚議論,則是默然無言而已;既不貴意見,則是寂然無思而已。聖門問學,不應如此。若曰偏議論、私意見,則可去,不當概以議論意見為可去也。」(《語類卷一百二十四》)

《呂祖謙與浙東明招文化》一書的主編、主筆王文政說:

根本的真實原因,朱熹當然沒有寫入狀子。當時,浙東學派勢頭很好,浪頭很高,與朱熹的觀點很衝突。呂祖謙活着的時候,朱熹拉不開架子。呂祖謙剛死,恰好台州高文虎等人煽動一些土豪劣紳攔路告官,想整倒給他們不利的唐太守。朱熹覺得既然唐氏是一個與前面幾個一樣的贓官污吏,不能容忍,而且又是一個機會,殺殺浙東學派的盛氣,就拿唐仲友先開刀。接着再開始批判呂祖謙的弟弟呂祖儉經史並用,接着再批永康陳亮的事功思想,接着再批永嘉事功學派。

又說:

據全祖望說,就算沒有挾私報復,朱熹彈劾不都是冤枉,但難免過於偏執急躁;就算加給唐仲友的罪名不都是恰如其分,但唐仲友在管束子弟、行政運作、待人處事等方面也「失於檢點」。唐仲友是一個高傲的被封殺的傳奇儒官。被朱熹彈劾罷官,這是唐仲友人生遇到的一大困扼,總的困扼。從此閉門致力於經史百家,專心講學育人、治學終老。要是僅此而已,那也是唐仲友的不幸中的大幸。可是隨之而來,還有六種困扼。

又說:

是啊,以上六大困扼的後果,也許不是朱熹初衷,卻使唐仲友的畢生著作所剩無幾。(<廊道上的文化記憶 – 智者對話之悲欣才子唐仲友>)

一個讀書人,最重要就是他的作品,竟因為朱子的激憤,弄得體無完膚!

慶幸全謝山仍留有一說齋學案,吾人從學案所記,可以斷定說齋為兩宋理學之主流,同於五峯、東萊,他是金華學派一重要代表人物,而金華學派則與湖湘學派並立,同代表南宋初期理學的主流。與朱、陸相比,朱、陸二人的學問猶有所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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