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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出使遼國
2018/06/17 19:29:53瀏覽518|回應0|推薦0

仁宗慶曆二年 (公元 1042 年) 三月,富弼出使遼國。

富弼,字彥國,河南人。年少時篤志好學,氣度恢宏,獲范仲淹賞識,曰:「(帝) 王 (輔) 佐 (之) 才也。」王曾、晏殊也欣賞其文采,晏殊把女兒許配給他。

仁宗恢復制科,范仲淹提議富弼藉此出仕為官,「舉茂材異等,授將作監丞、簽書河陽判官。」仲淹因反對廢郭皇后被貶,富弼為其求情:「宜還仲淹」(此見富弼屬范仲淹一派,受儒家精神薰陶,傾向改革時弊,不因循苟且),富弼不久出任絳州通判,升直集賢院。

李元昊稱帝,建立西夏國,富弼上疏陳述八件事,乞斬其使者。仁宗以他為開封府推官、知諫院。三川口一役,黃德和誣陷劉平、石元孫投降,富弼還二人清白,德和遭要斬。富弼又反對宦官監軍,不贊成入內都知王守忠為鈐轄:「用守贇既為天下笑,今益以守忠,殆與唐監軍無異。守懃、德和覆車之轍,可復蹈乎!」直言極諫,加上和范仲淹關係密切,令宰相「呂夷簡不悅」。適逢契丹派大臣蕭特末 (漢名蕭英)、劉六符來求關南之地,夷簡於是推薦富弼為「接伴使」。

是時,遼興宗耶律宗真年紀漸長,「國內無事,戶口蕃息,慨然有南侵之意」。眼見宋朝受西夏困擾,遂「欲乘釁取瓦橋關以南十縣地」。儘管有「主和派」北院樞密使蕭孝穆期期以為不可 (「我先朝與宋和好,無罪伐之,其曲在我,況勝負未可逆料。願熟察之!」),興宗卒之採納「主戰派」南院樞密使蕭惠建議 (「兩國強弱,聖慮所悉,況宋人西征有年,師老民疲。陛下親帥六軍臨之,其勝必矣。」),用強大武力作後盾,企圖奪取故地。

特末至,擺出一副傲慢姿態,「託疾不拜」,富弼不滿:「昔 (吾出) 使北 (朝),病臥車中,聞命輒起。今中使至而君不拜,何也?」(富弼之前曾出使遼國) 特末感尷尬,矍然起拜。富弼見對方講道理、知愧恥,「開懷與語」,特末亦十分感動高興,不再隱瞞實情,將遼興宗所要求的一切,暗中告知富弼,並說:「能順從,就順從他,不能順從,就以一件事搪塞他就足夠 (「可從,從之。不然,以一事塞之」)。」

富弼將種種資訊奏報仁宗,仁宗「唯許增歲幣,仍以宗室女嫁其子 (許以信安僖簡王允寧女與遼之皇子梁王洪基結婚)」,卻不同意歸還關南之地。

富弼為回謝國信使,出使契丹。從他不接受樞密直學士、說:「國家有急,義不憚勞,奈何逆以官爵賂之」,可見富弼重義輕利,為一儒臣。

契丹有武力作後盾,所謂「聚兵幽、薊,聲言南下」,宋朝亦不甘示弱,「河北、京東皆為邊備」。

呂夷簡雖汲汲於私怨,但他不失為一人才,這由「宜建都大名,示將親征,以伐其謀」可以看出 (「澶淵之盟」能夠成功締結,宋朝軍民上下一心,遼軍無必勝把握,是一大關鍵。必須擺出一副強硬姿態,令遼軍虛怯,富弼在談判時才能不落下風,夷簡看通箇中關節,故為一人才)。

大名府即今邯鄲市大名縣,乃真宗當年親征駐蹕之所。以此地為北京,等於示意宋朝堅決抗遼。

建都是第一步,第二步是讓契丹人見識宋軍陣容、軍紀之嚴整,產生畏懼之心:

「以王德用判定州,兼三路都部署。德用時教士卒習戰,頃之,士勇皆可用。契丹遣人來覘,或請捕之,德用曰:『吾軍整而和,使覘者得實以歸,是屈人兵以不戰也。』明日,大閱於郊,下令:『具糗糧,聽吾鼓,視吾旗所向。』覘者歸告虜中,謂漢兵將大至,虜中始懼。」

富弼見遼興宗,興宗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將以何為?群臣請舉兵而南,吾以謂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也。」

竟把自身脅武力奪取關南地之舉措,包裝成對宋朝「違約」(「約」指「澶淵之盟」) 的網開一面。

富弼回答:「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耳。」

他不是正面駁斥遼興宗,而是猜測興宗心理無非為一己之私利 (「義利之辨」是儒者慣用之思維模式),乘機因勢利導,分化興宗及其臣下。

興宗果然驚曰:「何謂也?」富弼估計無誤了。

富弼說:「晉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亂,土宇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克,然壯士健馬物故太半。今中國提封萬里,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群臣何利焉?」

此處富弼開始講道理,其理據有二:

(1) 宋朝疆域遼闊,「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早就不如五代般困窘,契丹南侵,不必然取得勝利,隨時「賠了夫人又折兵」。

(2) 即使南侵成功,所得利益未必盡歸興宗本人,群臣必定分沾。相比兩國和好,利益盡歸興宗本人,後者顯然更明智。

從「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興宗已被說服。

和談將成,富弼方回應興宗開頭的詰難:「塞雁門者,以備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補闕,非違約也。」

興宗自知理屈,故曰:「微卿言,吾不知其詳。」不過,關南之地始終要奪回,包裝被拆穿,只好單刀直入:「然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洗雪前恥,替祖宗爭一口氣,竊以為是興宗原來之目的。

富弼答:「晉以盧龍賂契丹,周世宗復取關南,皆異代事。若各求地,豈北朝之利哉?」

這其實是曹利用見蕭太后時,蕭太后說:「晉畀我關南,周世宗取之,今宜見還也。」曹利用答:「晉、周事,我朝不知」的摹本。

劉六符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何如?」相當於昔日的政事舍人高正始 (「今茲引眾而來,本謀關南地,若不遂所圖,則本國負愧多矣」)。

六符非契丹君主,富弼見大局已定,遂不再客氣,厲聲道:「本朝皇帝言,朕為祖宗守國,豈敢妄以土地與人。北朝所欲,不過租賦爾。朕不忍多殺兩朝赤子,故屈己增幣以代之。若必欲得地,是志在敗盟,假此為詞耳。澶淵之盟,天地鬼神實臨之。今北朝首發兵端,過不在我。天地鬼神,其可欺乎!」

遼興宗後來召富弼一同打獵,借故把富弼的馬靠近自己,說:「得地則歡好可久」。富弼依舊不為所動,反覆陳述不能這樣:「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

他甚至不贊成兩國和親:「婚姻易生嫌隙。本朝長公主出降,齎送不過十萬緡,豈若歲幣無窮之利哉?」

遼興宗最後無奈地讓富弼返國,僅求增加歲幣 (史稱「重熙增幣」)。

九月,富弼與張茂實持誓書再至契丹,興宗曰:「南朝既增我歲幣,其遺我之辭當曰『獻』」。富弼反對:「南朝為兄,豈有兄獻於弟乎?」

興宗退而求其次:「然則為『納』字。」富弼仍然反對。興宗不耐煩:「南朝既以厚幣遺我,是懼我矣,於一字何有?若我擁兵而南,得無悔乎!」富弼據理力爭:「本朝兼愛南北之民,故屈己增幣,何名為懼?或不得已而用兵,則當以曲直為勝負,非使臣之所知也」、「自古惟唐高祖借兵突厥,當時贈遺,或稱獻納。其後頡利為太宗所擒,豈復有此禮哉!」

興宗敵不過富弼的固執和疾言厲色,「留增幣誓書,而使其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及劉六符持誓書與弼偕來,且議『獻』、『納』二字」。仁宗知悉,「用晏殊議,竟以『納』字許之」。富弼「臣以死拒之,彼氣折矣,可勿許也」,到頭來功虧一簣。

富弼「始受命使契丹,聞一女卒,再往,聞一子生 (出生),皆不顧。得家書未嘗發,輒焚之,曰:『徒亂人意。』」可見他捨家為國,大公無私。

仁宗以他為樞密直學士,遷翰林學士,他皆懇辭曰:「增歲幣,非臣本意,特以方討元昊,未暇與角,故不敢以死爭,敢受賞乎?」

劉向《說苑》<立節>:「孔子見齊景公,景公致廩丘以為養,孔子辭不受,出謂弟子曰:『吾聞君子當功以受祿,今說景公,景公未之行而賜我廩丘,其不知丘亦甚矣!』遂辭而行。」

無功不受祿,乃儒家之做人原則。富弼拒絕仁宗升遷,是他篤信儒學之鐵證!

「重熙增幣」,契丹每年可得銀絹五十萬 (銀增至二十萬兩、絹增至三十萬匹),自此宋、遼一百二十年不交兵 (值得注意是,李燾的評價比較負面:「時契丹實惜盟好,特為虛聲以動中國。呂夷簡等乃許與過厚,遂為無窮之害」)。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4. 葉隆禮,《契丹國志》。

5. 錢穆,《國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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