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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19:18:02瀏覽580|回應0|推薦8 | |
第一章. INTRODUCTION (緒論): 論文的首章為Introduction(緒論或前言),其功能在說明研究的主題(thesis statement),包括研究動機和研究問題的背景脈絡(context)、前人所作過的類似研究、以及本研究的目的和價值,以供讀者參酌是否符合其需求,並決定是否繼續研讀以下的研究內容。緒論在論文寫作中通常被視為較難寫的章節,因為它包含比較複雜的章節安排和邏輯發展,因此有些研究者會先寫比較具體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結果後,才回過頭來寫第一章的緒論。 一般而言,Introduction的基本結構可包括以下六個部份: (1)研究背景、(2)研究利基、(3)研究目的、(4)研究問題、(5)研究價值、(6)論文概述。此章為整本論文之首,需先說明該研究領域的背景脈絡,以烘托出研究主題所處之情境,也讓讀者對此論文的大方向有初步的認識。首先說明該研究領域於近年來的發展,接著再描述研究主題在該領域目前的現況和研究之目的和問題。 但有的研究者會依其需求或習慣增加或刪減某些部份,所以這六個組成部份和其排列順序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不過大體上它們仍呈顯一種邏輯發展次序,也就是從普遍性的(general)研究背景脈絡,逐漸行文進入到該研究特定的(specific)的主題和價值,最後再由論文概述引介出接下來幾章的內容。 第二章: Literature Review (文獻探討) 在寫學位論文時,對文獻探討的要求比較詳盡,通常是放在第二章作專章討論。學術的進步是眾多研究者承先啟後的貢獻,文獻探討的目的即在蒐集並評論相同研究領域內其他研究者所發表的研究結果,並指出這些研究成果與你的研究之間的關聯性。Weissberg 和Buker (1990)主張文獻探討具有三項重要功能: (1)承接上節的研究背景以供讀者進一步瞭解該研究,(2)顯示作者對此研究領域中的重要發現具備充份的知識,以及(3)指出自己的研究在其領域中的定位,並成為該領域中眾多研究的一環,擴大此研究領域的版圖。 一般而言,凡是與你的研究題目相關的觀念、理論、現象、研究方法等都可加以探討,但有人常把文獻探討寫成註解書目(annotated bibliography),只是把不同的研究並列陳述,或記載一堆研究文獻的讀後心得,這樣是不夠的。更重要的需要擷取這些研究的觀點和發現並加以評析,與你自己的研究相互印證,別人的研究有些可以作為參考,有些則可加以批評。 A. Citation (文獻引用) 首先,在探討文獻時常需引用或介紹某些學者的研究成果,此時必須要清楚註明出處(documenting sources),除避免抄襲(plagiarism)之嫌外,也是尊重其他研究者的智慧財產權,在學術倫理上相當重要。而引用文獻的另一個作用就是借重之前的研究成果來加強自己研究的權威性和說服力,同時也展現出作者對其專業領域研究的熟悉程度。 引用文獻時通常需載明所引用學者的姓(last name)和該文的出版年份(year of publication)。因為資料的與時俱進也是回顧的重點,因此探討文獻的出版年份應該以較新近的為佳。而其撰寫方式主要有兩種,引用Weissberg 和Buker (1990)的用語就是:(1) information prominent citation(資訊顯著引用)和(2) author prominent citation (作者顯著引用)。 第一種的information prominent citation主要是以引借的資訊作為行文的重心,被引用者的姓和出版年份並非重點,因此是置放在所引用資訊的句尾或句中之括號中,如下例: (1) 在語言學習焦慮的探討上,口語技能是最受重視的(Young, 1990)。 (2) 數項研究(Dunkel, 1991; Long, 1985; Rost, 1990)強調聽力是語言習得的基礎。 第二種的author prominent citation則是以作者為強調的焦點,尤其是需要借重權威人士的話語或經典研究的結果支持自己的研究論證時,被引用者的姓可放在句首作為主詞,後接括號中的出版年份,如下例: Damasio (1994)指出情緒在個人心智生活扮演重要角色,也大幅影響腦部認知功能的運作。 B. Commentary(文獻評析) 在文獻探討中,除了引用專家學者的研究結果外,也需要對文獻內容加以描述、分析、或批評,並引導出其它研究和自己研究之間的邏輯關係。 在探討完同領域的相關研究文獻後,接下來應該要指出你個人研究的利基(niche)或陳述目前研究的缺口(gap statement),也就是如何從你目前的研究來補足或深化之前研究尚未處理或處理不足的問題。Weissberg 和Buker (1990)曾提出三種利基的可能性: (1)過去研究有所不足(inadequate)而且被其他研究者所忽視的地方,(2)過去的研究結果中有未解決的矛盾或衝突之處 (unresolved conflict),和(3)對過去研究結果所作的延伸(extension),探索尚未討論過的議題。這三個角度可作為我們在思考研究利基時的參考。指出過去研究的不足,並突顯自己研究的利基後,即可具體明確表述此研究的目的為何。 第三章. METHOD (研究方法) 寫研究方法主要是描述如何實施研究的步驟程序及使用材料設備,以落實達成於緒論中所提出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的寫作應力求詳實明確,每一執行的步驟都要具體描述,其描述愈詳盡,其他研究者就愈容易複製你的研究,以期取得相同的結果,或根據你的結果再進一步發展新的研究。另外,審查論文的委員也會依據你對研究方法的陳述來判斷此研究的效度、信度、和品質,因此只要篇幅許可,作者應盡量提供詳細的資訊。研究方法的寫作基本上可以分成(1)研究設計、(2)研究對象和材料、(3)資料收集過程、(4)資料分析方法等幾個部份。 第四章: RRESULTS (研究結果) 研究結果旨在呈現研究的發現並作一些簡短的評論(brief comments)。可是有些研究者習慣把研究結果和對結果的詳盡評論寫在一起,所以本章的標題有時也可用Results and Discussion(結果與討論)。而研究結果的呈現方式不外乎就是憑藉文字和圖表的說明。此章通常只報告重要的研究發現(major findings),並加以簡單的詮釋或評論。其它次要或詳細的資訊及數據則可置於論文最後的附錄(Appendix)中,供有興趣瞭解進一步細節的讀者參閱。 第五章. Discussion/ Conclusions (討論/結論) 此章是論文的最後一章,是對整個研究作一總結,並提出個人詮釋和評論,標題用Discussion (討論)或Conclusions (結論)都可以。 許多經驗不足的寫作者,往往在這章重述(reiterate)研究結果後就以為盡到責任。其實研究結果通常只是在自然情境或實驗操弄下所呈顯的現象或數據,但是身為研究者更重要的責任是去透視這些現象及數據背後的本質、起因、或特定的模式,以及這些結果如何應用在其它情境和研究領域。Swale和Feak(1994)曾提出一個對比,他們認為如果研究結果(Results)是處理事實(fact),那麼討論(Discussion)處理的就是重點(points);而事實是描述性的(descriptive),重點則是詮釋性的(interpretive)。因此提出研究結果固然重要,但更有價值的是研究者對結果的詮釋和評價,這個詮釋部份當然免不了研究者個人主觀的學術判斷和認知,不過這也是接受學術社群公評的地方。 因此本章可說是論文的核心,在寫作上除開頭的簡短結論外,應針對研究發現作解釋評論,可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解釋研究結果、(2)與其它研究作比較、和(3)說明研究的義涵和應用。接著於論文最後部份再檢討研究限制和提出對未來研究的建議,整篇論文的架構就算大致完整無誤。 Rudestam和Newton(2001)認為論文最後一章基本上都是歸納性思考(inductive thinking),將個人的研究結果與現存研究文獻聯結,進而推論到更普遍的情況。而依據Weissberg 和Buker (1990)的觀點,這章的寫作大致上是遵循從特定至普遍(specific-to-general movement)的方式進行,也就是由作者所執行的特定研究結果開始探討,接著比較其它相關研究,再討論研究結果在其領域的應用,或可擴大到其它領域的普遍性應用,此種行文發展剛好是跟寫第一章緒論時由普遍到特定(general-to-specific)的順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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