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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人,責任豁免?
2011/11/08 00:15:03瀏覽1457|回應38|推薦173

10/13 在中國的廣東佛山 出現了見死不救的 十八途人

這個震驚的事件是 一個兩歲的小女孩小悅悅 尤於父母忙於看店疏忽

導致她自己上街 先後被兩部車輾過  其間有十八個路人經過

都沒有人搭理 只有第十九個一拾荒婦人陳賢妹 上前關照 雖然送醫

但仍回天乏術 這事過了至今 這種冷漠的事仍持續發生 ......

10/20在四川瀘縣有一貨車撞倒了一明五歲放學回家的小孩

當小孩再站起來時 卻被貨車再一次輾斃

因為在大陸開車有一潛規則 就是 撞傷不如撞死 

10/27 深圳兩輛私家車碰擦後  停在路中央協商

另一輛車來不及閃避而翻車 司機被困  兩名私家車司機迅速駕車離開

10/30 惠州一巴士女售票員多次暗示乘客提防扒手

抵總站被4男子毆打 約廿名圍觀者無人施援手 亦無人配合警方調查

11/2 《齊魯網》報導 山東臨沂一個5歲男孩小龍龍 跟隨媽媽出去吃面

 他在飯店外面玩 被隔壁的木材店搭建的屋梁砸到在地

屋梁不偏不倚砸中了他的頭

小龍龍媽媽在等待救護車的
整整10分鐘

她抱著鮮血直流的孩子 在路邊給人磕頭跪求 希望能儘速將孩子送醫

有好心路人見狀幫忙截車 人來車往卻沒一個人伸出援手 停下車來

其間還有一輛沒記住車號的城管執法車路過

最後等到救護車趕來 才急往醫院救治

但小龍龍送院途中在救護車上傷重離世 不幸成為山東悅悅版

在歐美根據聖經 有所謂的好撒馬利亞法則 (Good Samaritan law)

又稱為 無償施救保護法

這個法的主旨 不是在制裁見死不救的人

(當然也有極少數的地區 會以此法來懲治見死不救之人 如魁北克 註一)

乃是保護在發生意外時 見義勇為的人責任豁免

 即免除法律責任 使人做好事時 沒有後顧之憂

出於內心的道德 無償對他人進行幫助

從而鼓勵在緊急狀況下 對需要幫助的人 不要袖手旁觀

當然任何急救的提供 也不能用以交換任何獎勵或財政報償 作為结果

幾年前 在羅德島曾發生了有人在一音樂會 因為吃海產引起過敏休克

在會場的緊急醫療站的一位醫師及護士緊急救援及施行CPR

但病人在送醫途中就死了 後來家屬控告醫護人員過失致死

 但最後法官就是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法則 判無罪

在美國的法律下 沒有要求人民一定要去幫助一個受災害的人 

也就是人沒有義務 也沒有責任去就援傷患 

但是如果出於善心 在緊急狀況下去幫助人 就被稱之為 好的撒馬利亞人

雖然美國不是每一州都有好撒馬利亞法則

但一般來說 還是蠻多好的撒馬利亞人 

遇到一些狀況 很多人會主動停下來伸出援手 我就是這樣的受惠者

記得十多年前  在高速公路上曾發生了車子全毀的嚴重車禍

很多人都停車下來  想辦法幫助 精神喊話 直到救護車來

另有一次車子壞了 停在路邊 坐在路旁

好多路過的人都詢問要不要幫忙 甚至於問說要不要手機打電話或搭便車 

在這世界道德敗壞  人们極其冷漠 其實是有原因的

若是能提倡 好撒馬利亞人法則 正面保護即時行善不求回報的人

相信這是讓社會成為溫情滿人間 很大的驅動力

註一  魁北克省的“義務法案”規定公民有義務對緊急傷病者提供援助,違者有法律責任。而且魁北克省還規定由省的財政支出來補償每一位好撒馬利亞人因實施援助行為而遭受的傷害或其他損失。

【後記】

好撒馬利亞法則的由來 (節錄自網路)

http://big5.qstheory.cn/gj/tszs/201110/t20111031_120795.htm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起源好撒瑪利亞人法起源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第10章第25-37節記載的一個故事:在耶穌的時代 猶太人蔑視撒馬利亞人 因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 而當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期間曾經有猶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都對其不聞不問。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雖然當時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隔閡很深,互不來往,但是這個撒瑪利亞人還是不顧隔閡,善良地照顧受傷的猶太人,並在需要離開時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了旅店。故事中的撒瑪利亞人就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後來人們就將見義勇為的人比喻為好撒瑪利亞人。美國、加拿大和一些歐洲國家還確立了好撒瑪利亞人法則,立法對見義勇為和施救者予以保護。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啟示總的説來,好撒瑪利亞人法主要涉及三個問題,

一 是救助他人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

二 是救助他人時所受損的補償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權利,

三 是好撒瑪利亞人救助他人時可能會承擔的責任與風險。

好撒瑪利亞人法啟示我們,社會可以通過立法,為見義勇為和樂於助人的行善人免除一定的民事責任,這不僅能鼓勵行善人對他人的救助行為,還能進一步促進社會道德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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盹龜雞~ 五月23日 科隆主教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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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
2011/11/09 00:00
到漠視生死存亡 , 這是病態的.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19 回覆:
確實 社會是生病了  才有這些情形發生

隨寫人◆ 封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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惻隱之心
2011/11/08 23:16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只是現在有很多的好心人

反而因為愛心而受害

這或許就是見死不救的原因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17 回覆:
所以歐美才立 好撒馬利亞法 來保護好人  鼓勵行善

柔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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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2011/11/08 17:27

早在二、三十年前的台灣,卡車司機一樣"流行"撞傷不如撞死

撞死賠一筆錢了事,撞傷後患無窮,選哪個?喪心病狂的人

大家不敢出手相救也是因為救人反成被告種下的惡果

這社會要有道德良知啊

幸好現在都裝行車記錄器和路邊監視器

口說無憑,看了就知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16 回覆:

撞死人 除了賠錢  應該還要負過失致死的責任才是  不能光賠錢

不過不管如何 這是社會道德的本質問題

包括見死不救 或誣賴他人等

是國民素養提升的需要 


JKTsai 老鼠嫁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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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時代
2011/11/08 15:08
很多道德都失掉了!

所以人神共憤?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08 回覆:

唉 好人不見  壞人當道  反了


gladys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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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回流失的仁愛
2011/11/08 12:38

小悅悅的父母是來廣東謀生的外來人口

這樣的弱勢群體 在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隙縫中

生命就容易被悲劇的巨輪所輾碎

好在事件發生後

全國自我拷問 展現人心不死

尋回流失的仁愛實刻不容緩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06 回覆:

其實我覺得她的父母雖是弱勢

但讓孩子在逛大街 趴趴走 這也是不對  甚至違法 

這若是在美國父母也必需要負法律責任


丸子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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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2011/11/08 12:30

中午好啊 NJ姐姐

每每看到這類滴事件發生時,都問老爺說..這社會到底是怎麼了..為何要這樣抺煞那些個真心助人的人咧...

只能在幫助他人時,也要適度滴保護自己滴權益,才不會惹塵埃啊~~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04 回覆:

助人若惹的一身腥  那真是冤

不過有時也要有智慧判斷要如何幫

比如這個小悅悅被撞 最好不要去碰她人

而是趕緊叫救護車 讓專業的人來救她


芙芙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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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撒瑪利亞人
2011/11/08 10:21

好撒瑪利亞人與好撒瑪利亞人聚集多了以後,就會成了一種社會風氣。

台灣有時候也會有這種冷漠的新聞出現,因為有些惡者反而會設陷阱反害這些熱心民眾,導致大家為了要自保只好犧牲他人~

我覺得這些利用他人愛心行惡的人,罪該萬死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01 回覆:

信仰在歐美還是很有影響力

尤其是美國以基督教立國

把好的酵素放在一起 就會對社會有很大的影響力

讓人主動行善 不推辭

所以這好的撒馬利亞人法是保護好人 正面性

而不是用律法來強制人行善 若不行善就受罰 這樣也不是很好


Jenn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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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幫助他人
2011/11/08 09:48

我的老爸就是個不考慮後果.絕對會對路人伸援手的人.

一次老爸在交流道車子失控.連人帶車翻到坡道下.

雖然是半夜了.仍有一小貨車停下來.兩個年輕人及時把老爸送到醫院.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0:55 回覆:

好心有好報 大家互相幫忙

這個社會才會更溫暖


divagir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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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 文化不同
2011/11/08 09:23
呈現出來的結果也就不一樣了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0:54 回覆:
所以要論道德 那可就需要很大的成長才追趕的上別人

PeterNJ(職場霸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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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例子
2011/11/08 08:57
好心沒有好報,
惹來一大堆麻煩的例子太多了!

社會才會變成這樣~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0:50 回覆:

事出必有因 不過若變成風氣

那樣的社會就是再怎麼繁榮  仍讓人卻步 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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