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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9:15:56瀏覽753|回應0|推薦1 | |
2010/04/20 10:38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員工分紅費用化上路後,員工分紅費用化屬於員工薪資酬勞,可以當成薪資費用,從所得中扣除,免繳所得稅。投信法人指出,按此方式計算員工分紅配股費用金額,有些財務操作較積極的上市櫃公司經營者,便有可能在股東會開會之前出手壓抑自家公司短期股價走勢,這已經是每年5~7月股東會旺季時,市場重點觀察的項目! 公司從每年的盈餘中提撥多少比例,發放給員工,計算員工可獲配多少金額,如果採股票形式發放,過去是以面額十元計算,從2008年開始,以股東會開會前一天的市價,依可配發金額折發,並列為員工薪資費用。上市櫃公司經營者將股價壓低,可使費用支出減少,美化帳面淨利,同時,員工紅利也因股票市價下跌,可降低所得稅申報的計價基礎。 投信法人表示,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新制,讓台股在五六月間,「五窮六絕」及「繳稅旺季」等不利指數上揚的因素上,再加一記易跌難漲的「緊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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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