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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助理非勞工 人才變奴才
2013/10/28 17:26:31瀏覽36|回應0|推薦0

台灣立報2013-10-24 21:37 作者:本報訊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勞委會於2013411號訴願決定,承認「研究計畫兼任助理」、「國科會研究計畫臨時工」及「教學助理」三類成員與校方存在雇傭關係,台灣大學向勞委會提出行政訴訟,認為學生加入台大工會違法,應予撤銷。台大工會24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言詞辯論前,聲明研究生助理是勞工,要求台大勿再打壓工會。

  高教工會理事長戴伯芬直指,台大正在吞掉高等教育的資源,使整個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台大高教預算共有162億,佔全國高等預算近110 55百億頂尖大學計畫分配,台大拿走近13高等教育資源,資方台大卻不肯提供基本勞動尊嚴與權益保障給受雇者學生。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戴瑋姍說,學生協助老師研究,甚至教學工作,領學校的薪資,研究生是學生,也是勞工,但台大認為學校勞動關係的本質是學習,擔心勞雇關係損害師生權益,以學習之名掩蓋勞動事實。

員額制造成分配不均

  戴瑋姍說,在政府機關、公司等,「助理」領取的都是薪資,而非獎勵,獎勵是老闆對於勞工的獎賞,是由上對下的恩賜關係。台大研究生獎勵金修法辦法,學校不斷試圖去勞動化,「獎勵」是強化師生不對等的權利關係。

  戴瑋姍提到,「員額制」是學校開始在學期初統計碩士班、博士班人數,由系所提報當年符合領取助學金資格的人分配獎勵金,小系所人數少,提報的員額很少,可是工作量多,導致時薪低於一般工資。大系所員額多,工作量少,就可領到較多的薪資,「員額制」造成分配不均狀況。

  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表示,台大向勞委會提出行政訴訟,就是要省錢,不願承認與學生的勞僱關係,不願做任何勞動保障,台大花錢請律師告勞委會,卻不願意用這些錢改善研究生的勞動水準,非常諷刺,台大究竟要的是人才,還是奴才?這不是血汗大學,還有什麼是血汗大學?

勞雇關係 台大拿親子類比

  林凱衡指出,在法庭上,台大主張研究生助理是學生,學生身分與勞工身分互斥故無勞雇關係存在,竟是以夫妻間贈與、父母給予子女生活零用金類比。

  林凱衡說,這次訴訟影響全國研究生能否成為勞工,有組織工會權利,如果勞委會敗訴,全國研究生勞雇關係就無法被承認,得不到勞健保、最高工時上限、最低時薪下限等勞動條件保障。

  美國、加拿大、日本、瑞士等國都承認研究生勞工身分,台大工會呼籲,台大勿再興訟打壓工會,影響研究生團結與勞動權利,應正視研究生助理的勞動身分,承認與助理之間具僱傭關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7將宣判,台大工會要求,法院應堅持勞委會411訴願決定,保障研究生助理勞動權益。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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