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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3 18:18:23瀏覽310|回應0|推薦0 | |
2012-11-03 01:33 旺報 【記者林永富/專題報導】 中國共產黨第18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即將召開,這項簡稱「十八大」的會議,將選出新一任中國領導人,不但對全中國13億人民而言至關重大,對海峽另一邊的台灣人民影響也很大,對於未來全世界而言,也具相當影響力。 因中國目前仍是以黨領政的國家,而且是受唯一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因此中共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也是最高領導機關。目前中共黨員已超過8千萬人,共選出2270位全國黨員代表參加十八大會議;相較於十七大,當時黨員7336萬人,黨代表2213人參加。 對比在台灣的中國國民黨和民主進步黨,國民黨黨員約109萬人,全國黨代表1172人;民進黨則是黨員33.5萬人,全國黨代表560人。黨代表大會也都是最高權力機構。但與中國共產黨相比,國民黨和民進黨在台灣只是一個民間組織的政黨,差別在於國民黨是執政黨,但政治上兩黨都沒有治權,不像中國共產黨那般以黨領政,黨擁有政權和治權。 規模、權力 兩岸差很大 從黨員規模到黨的至高無上權力,國、民兩黨和中國共產黨都沒得比,簡直天差地遠。 中共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會議,由中央委員會召集。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根據中共黨章規定,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 相比之下,國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2年舉行1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任期4年。民進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則是每年召開一次。 九常委形成集體領導 中共十七屆中央委員會有204人,政治局委員25人(類似國民黨的中常委、民進黨中執委),政治局常委9人(類似民進黨中常委)。中央政治局是中共的實際政治權力中心,常委更是權力核心,形成集體領導體制。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產生。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相較於中共,國民黨也設中央委員會,委員210人,由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產生,任期2年。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1次。從這210人中選出中央常務委員39人任期1年。民進黨相對機構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設委員30人,任期2年,並從中選出常務執行委員10人,加上黨主席、直轄市市長2人、立法院黨團三長3人及縣市長推1人,共計17人中常委組成最高決策單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每個月開會一次,國民黨中常會及民進黨中執會則是每星期開一次會。 中共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 【前言】 在2012年下半年,中共將舉行第十八次全國黨代表大會。現任九位政治局常委當中,有7人將在十八大屆齡退休。這意味著中共高層將面臨一次新的洗牌,中共第四代領導人將退出權力中心,第五代領導人走向台前。 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 中共政權是典型的黨國體制,黨是政治生活的中心,而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又是整個黨機器的核心,中央書記處則輔助前兩個機構的運作。中共黨章與相關文件對政治局常委會與政治局的人數並無硬性規定,每屆人數都可能有變化,人數變化通常與當時政治生態及權力平衡有關。(見表1.1)在1978年鄧小平推動改革開放以後,政治局常委會人數在5人至9人之間,並為奇數。政治局常委會在1980年代的時候經常因權力鬥爭而在兩次黨大會之間罷黜或增補部分成員,1990年代以後就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1980年代以後 中共政治局成員異動情形 政治局的成員包括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以及政治局候補委員。為了方便起見,本書以下用到「政治局委員」一詞的時候,泛指「未擔任常委的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候補委員」,排除擔任常委的政治局委員。1980年代以後,全體成員在17人至28人之間擺動。1990年代中期以後,中共不在兩次黨大會中增補政治局委員。除了陳希同(1995年)和陳良宇(2007年)兩人被罷黜之外,其他政治局委員不再出現因鬥爭失利而在任期中突然被罷黜的情況。2012年二月發生王立軍事件後,薄熙來是否會在十八大前被罷黜,或是至少可以做完本屆政治局委員的任期,將是觀察高層穩定性的重點。 政治局常委屬於「黨和國家領導人正職」(正國級),其地位與權力均高於政治局委員和政治局候補委員,所需歷練也較多。政治局委員則是「黨和國家領導人副職」(副國級),其地位高於一般的國務院部委和中共中央職能部門首長、省委書記和省長。政治局候補委員和政治局委員均屬於副國級職務,但前者僅能列席政治局會議,無投票權,排名也列在政治局委員之後。政治局候補委員並非每一屆都固定設置,也無法遞補政治局委員出缺時的空額。這和中央委員出缺時,由候補中央委員依排名遞補的情況不同。 政治局常委通常會擔任國家機器各重要系統的負責人,並分管相關業務。1990年代中期以後,通常由政治局常委擔任的職務包括1.總書記(通常兼任軍委主席)、2.全國人大委員長、3.國務院總理、4.全國政協主席、5.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6.國務院常務副總理、7.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政治局委員通常擔任1.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2.中央宣傳部部長、3.國務院副總理、4.全國總工會主席,以及5.直轄市和重要省分的黨委書記。政治局委員有時也會兼任國務委員,但國務委員並非一定是政治局委員。 根據相關文獻,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的職權都可分為「人事決定權」和「政策決定權」兩類。 政治局常委會的職權包括: 1. 根據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對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針、政策性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提交政治局審議。 2. 負責規劃實施政治局制定的方針、政策。 3. 負責對中紀委、中央軍委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提出的政策性問題作出決策。 4. 審議並提出黨中央各部部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和國家機關各部(委)部長(主任),各省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人選,提交政治局討論決定。負責審批黨中央各部副部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副書記、常委的任免;審批國家機關各部(委)副部長(副主任),各省副省長(自治區副主席、直轄市副市長)人選的提名。 5. 對重大突發事件,有權及時作出相應決定,並以中共中央名義發布文件。 6. 向政治局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 政治局的職權則是: 1. 根據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並決定以中共中央名義發布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針、政策性文件。 2. 聽取和審查常委會工作報告。 3. 負責審議中紀委、中央軍委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提出的重大事項。 4. 負責審批黨中央各部部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的任免;審批國家機關各部(委)部長(主任),各省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任免的提名。 5. 負責召開中委會全體會議,每年一至兩次。 6. 向中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 (本文轉載自寇健文、蔡文軒所著新書《瞄準十八大》,由博雅書屋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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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