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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5 20:49:17瀏覽170|回應0|推薦0 | |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2011.12.15 立法院剛通過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必須提供10%以上比率給弱勢民眾,但勵馨及崔媽媽基金會今天表示,據估計國內約有40萬名受暴單親婦女及子女,恐將無法擠進10%的名單內,呼籲政府規畫社會住宅應以受暴單親婦女為優先,並由政府出面公開徵求愛心房東,組織租屋平台。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住宅法雖明訂社會住宅必須提供10%以上給弱勢民眾,但看似美味的住宅大餅,「受暴單親婦女看得到吃不到」。近三年的家暴事件女性被害人約20萬名,再加上養育子女數,推估約有40萬人,將擠不進名單內。 紀惠容說,以租金補助為例,勵馨每年服務約2萬名受暴婦女及其子女,大部分都難擠進2.4萬戶補助名單,因為內政部的補助規定,婦女必須提出一年內有受家暴證明,否則不在補助名單之內,而且補助的優先秩序是家有身障者、三代同堂等家庭優先。 紀惠容指出,受暴單親婦女難獲補助的原因,尚包括申請檢附文件繁複,大部分受暴婦女忙於賺錢養家,根本沒時間準備和取得文件。多數房東更因擔心被查緝逃漏稅,也不願提供證明文件給租客。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也表示,一般房東較不願意租屋給無收入、工作不穩定,帶幼童的母親;也擔心施暴者找上門,又要額外負擔居住安全風險等。而經濟不佳的受暴婦女只能租低租金處所,但這低租金房子多位於都市邊緣,交通不便,往往是頂樓加蓋、地下室、坪數較小或條件不佳的場所,處境堪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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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