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31 17:11:11瀏覽447|回應0|推薦0 | |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2013.12.31 景氣不好,離婚率也下降,統計今年1-11月離婚率千分之2.3,低於過去12年平均水準,但仍然比亞洲鄰近國家和歐洲英法等國來得高,主計總處表示,我國的婚姻制度採取體制內運作,因此結婚率和離婚率都比較高,反觀歐洲國家體制外運作,同居及各種男女生活模式開放,結婚率低、離婚率自然也會低。 主計總處統計,我國今年1-11月有4萬9000對夫妻離婚,今年前11月結婚對數有13萬2164對。以這兩個數字來看,今年前11個月,台灣社會平均每三對佳偶享受快樂結婚愉悅的同時,正有一對離婚。 但國際上通用的離婚率定義是所有人口和離婚對數相比,台灣的離婚率千分之2.3,意思是每1000人當中,有2.3對夫妻結束婚姻關係。今年的離婚率千分之2.3,較2000年到2012年平均千分之2.6略低,但與亞洲鄰近國家相較,我國離婚率還是比較高,韓國去年千分之2.3,日本千分之1.9。 若與外界印象中離婚率「應該」會很高的歐洲主要國家相較,我國離婚率比較高,2011 年英國離婚率千分之2.1,德國千分之2.3,法國千分之2.0。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