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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鄉鎮市長 13人轉任區長
2010/12/20 21:49:51瀏覽1383|回應0|推薦0

【聯合報記者謝梅芬 /高雄報導】2010.12.20

  高雄市政府最近已完成高雄縣鄉鎮市長轉任意願,高雄縣共有13人要轉任市縣合併後的高雄市區長,其餘由市府依資格任用,總共要派任25名新區長。

  高雄市政府在上個月已發函通知高雄縣27個鄉鎮市長,依地制法規定已連任2屆者不得轉任,高雄縣只擔任1屆的鄉鎮長共有14人,有13人表示願意續任區長,只有鳥松鄉長張美瑤婉拒轉任直轄市區長。

  高雄市政府表示,現行高雄縣27鄉鎮中,可以派任的區長共有14人,外加高雄市11個行政區,高雄市政府要派任的新區長共25人。

  首屆合併後市長25日宣誓就職,陳菊就職後,隨即主持首長及區長的布達,相關人事作業已經展開。

  至於高雄市各局處長首長,目前高雄市長陳菊都已徵詢人事的最後階段,預計在下周二就會公布新的人事。

  市政府人事處指出,地制法保障鄉鎮市長轉任直轄市區長者一律以10職等敘薪;不過,新派任區長則要依行政區人口數10萬人做區隔,如果人口數超過10萬人,區長職等是10職等,少於10萬人的區長是9職等。

  合併後的高雄市共有38個行政區,依規定區長應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不過,受到縣市合併地制法的保障,尚未尋求連任的鄉鎮市長可轉任直轄市第1屆區長,職等一律以簡任10職等進用。

  根據統計,目前高雄市只有前金、鹽埕、新興區人口數不及10萬人,但高雄縣,除了大寮及鳳山人口較多,其他鄉鎮的人口數都少於10萬人。

 

( 在地生活高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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