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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性產業合法 婦團盼縣市長候選人支持
2009/11/25 23:26:26瀏覽410|回應0|推薦0

2009-11-2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政府研議將性產業除罪、除罰,並由地方縣市議會、政府研議設立專區可行性。對此,反性剝削聯盟近日展開縣市長候選人反性產業連署活動,希望獲得更廣大的支持。

     今天是聯合國設立「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10週年。反性剝削聯盟上午在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停止推動性產業合法化,杜絕對女性的剝削。會上也播放國際婦女團體聲援影片。

     大法官會議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違憲,應於2年內失效。內政部也決定將性工作朝除罪化、除罰化的方向辦理,由地方縣市議會、政府研議設立專區可行性。

     聯盟指出,性交易就是性剝削,合法化性交易無法解決人口販運、組織犯罪等性產業常見的社會問題,也阻礙男女平等。此外,性剝削合法化會讓台灣成國際尋歡樂園,也違背反人口販運的國際潮流。

     聯盟也指出,荷蘭是全球性工作最開放的國家,常被台灣提倡性產業合法化的人士當參考範例。但2008年荷蘭查獲該國史上最大人口走私集團後,首都阿姆斯特丹市議會即公布,將於2012年啟動整頓市容10年計畫,將紅燈區櫥窗減為一半。

     聯盟表示,包括德國、荷蘭、瑞士等性交易合法國家,仍有嚴重人口販運問題。台灣政府應借鏡他人失敗經驗,不要重蹈覆轍。

     聯盟也表示,中央交由地方政府決定設立性產業專區與否,是推卸責任。

     聯盟近日已展開縣市長候選人「反對性產業、拒絕販賣女體」連署活動,並附問卷要求各候選人表態是否贊成在其選區內設置性工作專區,結果並將於明天彙整。

     反性剝削聯盟於今年3月成立,成員包括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彭婉如基金會等婦女團體,反對性產業合法。

日日春:性產業合法 不一定得設專區

2009-11-2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反性剝削聯盟近日展開縣市長候選人反對設立性工作專區連署。支持成人性交易合法管理的日日春協會今天說,專區非管理性交易唯一方式,候選人應正視性交易除罪、除罰化的政策。

     大法官會議本月初公布第666號解釋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內之「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條文違憲,應於2年內失效。內政部決定未來將性工作朝除罪化、除罰化的方向辦理,由地方縣市議會、政府研議設立專區可行性。

     反性剝削聯盟上午於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宣布近日已展開縣市長候選人「反對性產業、拒絕販賣女體」連署活動,並要求候選人表態是否贊成在其選區設立性工作專區。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就此議題表示,設立專區不是管理性產業唯一方式,各縣市也不一定認為這是最好的性產業管理方法。政府已決定將性交易除罪、除罰化,地方首長應在此基礎上為地方制定相關性產業管理政策,而不是將設立專區與性產業是否該合法混為一談。

     協會也表示,性產業管理是複雜的公共議題,關係地方經濟、社會利益甚鉅,縣市政府應給予不同領域人士更多參與政策制定的空間,創造人民、政府雙贏。

     協會也呼籲縣市長候選人正視性產業議題實際面,不要被非黑即白的泛道德問題綁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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