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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修法的喊價派與自主派
2009/10/29 21:06:05瀏覽351|回應0|推薦0

台灣立報2009-10-29- 20:52

倪世傑(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工會法》修法短暫吸引了一些工會團體赴立法院進行點綴性的「抗議活動」。這一部涉及工會未來遊戲規則的法令,絕大部分工會不把它當回事,「公共財」最後往往落得無人搭理,無怪乎終身研究如何有效管理公共財的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會得到今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確有其現實上的意義。

依照訴求,23日聚集在立法院前的工會團體可分為兩個陣營:喊價派與工會自主派。喊價派正如其名,對修法的態度就是「各取所需」,其訴求與五一遊行一樣,充滿拼貼痕跡。教師會提出教師可組「企業工會」、教師工會適用雇主代扣會費條款;總工會頭人提「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受會務假保障」;各廠場、企業工會擔心「自由入會」引發工會崩盤,都主張堅持原工會法「強制入會」,最後,追加一個非典型僱用勞工「有權」加入要派公司工會。自主派其實也主張強制入會,但更進一步地提出減少勞政主管機關干預工會運作的權限,維持工會自主運作,工會會員資格認定與工會組織由工會自主決定。

 自主派之所相對進步,在於反省到修法加重官方對工會的管理權力,而主張工會應擴大自行決定的自主權力,落實工會自主,尤其相較於資本結盟不受限、勞工自由結盟卻需嚴格受限,發出不平之鳴。但強制入會與同意資方代扣會費,前者是「國家統合主義」精神的遺毒,後者則是看似貪圖一時之便,真實狀況沒那麼簡單。這兩條將來恐怕造成工會人員安逸執政,強制入會與會費收入,讓工會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甚至在與基層完全脫節的情況下都得以徵收到會費,同時,將造成工會必需與資方打好關係,不然關係打壞資方怠收,工會就沒皮條了。而主張非典雇用勞工「有權」加入工會,則是倒果為因,藉口非典勞工的「有權」,無異棄絕現有的工會主動組織的權力,更放棄擴大自身會員基礎的可能性。

採行自由入會原則的南電錦興廠工會從成立到現在不過短短4年,會員從不到百人擴增到超過4千人,幹部與會務人員如何從無到有再擴大規模,是相當重要的工會發展經驗;另一方面,仿效國公營事業工會委由資方收取會費的亞太電信工會,成立迄今僅收過一次會費,因為資方掌握代收會費名單,就開始各個擊破發動反工會行動,以致會員僅剩數百人。

喊價派是台灣工會界的主流,相對進步的自主派反而越來越稀少。當工會成為頭人安穩渡日的工具,它也終究喪失了制衡資方與官方的能力。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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