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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擬改不強制入會 工會團體抗議
2009/10/25 04:03:35瀏覽362|回應0|推薦0

2009/10/23 自由時報

〔中央社〕工會法修正草案列入立法院今天院會議程,引來10多個工會團體到立院抗議。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賴萬枝表示,工會法如果修正通過不強制入會,各工會都將無法生存。

此次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最主要的改變是賦予了教師籌組工會的權利,但是現行規定中的「強制入會」精神,卻沒有繼續明文規定在草案條文當中,演變為勞工未來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加入工會,因此讓許多工會疑慮未來將無法生存。

立法院上午將工會法修正草案列入討論事項,全國產業總工會、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等10多個工會團體、200多名成員到立法院內抗議;另外有團結工聯發動數十名成員,也在立法院周邊抗議。

全國產業總工會等10多個工會團體今天的抗議活動,最主要是堅持工會法原法條「強制入會」的精神,並允許外包、派遣勞工等「非典型僱用」勞工能夠加入企業工會,且爭取教師工會與其他勞工工會相同等。

團結工聯則反對工會法修正草案中,賦予主管機關撤換理事、監事、理事長等權力,認為主管機關權限過大,干預工會組織運作。

賴萬枝表示,工會法修正草案如果通過,那麼未來沒有強制入工會的規定,工會都將會無法生存,這是各工會生死存亡的一刻。賴萬枝說,如果工會不受到重視,125的縣市長選舉,他呼籲工會成員以選票制裁不重視工會的人。

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管碧玲、黃淑英等人也到場聲援各工會的活動,賴清德說,他將以焦土政策捍衛工會法,要求政府不得干預工會運作,且工會應有獨立自主的權利。

由於工會法修正案排在立法院院會討論事項第6案,但上午立法院院會還沒有處理到這個條文。

 

《工會法》草案 工會有意見 立院二讀暫擱置

2009/10/24 苦勞報導 易禹昕/苦勞網實習記者

今日(10/23)立法院預備二讀《工會法》草案,但包含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教師會、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認為,此份草案對於工會會務、實際執行面,仍有窒礙難行之處,最後,在民進黨、國民黨部份立委的協商下,《工會法》草案會中決議擱置,再行討論。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表示,《工會法》草案中,排除過去會員「強制入會」的規定,草案中改為「自由入會」,一旦改為自由入會後,原本工會最大的籌碼即是「代表性」,它是能夠代表整個勞方與資方協商的,但此規定一改,工會立刻就失去了唯一的武器;除此之外,他提到,勞委會認為人民有「結社自由」,將此自由扣在工會會員上面,因此要改成「自由入會」,但他認為,「強制性」是建基在「勞工的團結權」之上,不像一般的權利義務,不應該用「結社自由」來解釋甚至更改。

另外,若工會改成「自由入會」,對於工會組織運動是否會有正面的影響,意即整個工會必須花更多的時間去組織會員,才能得到每個會員加入工會的意願,謝創智則說,組織工作原本就是工會內部應該做的,不應該由法律來強制規範。

目前教師工會的組織形式為學校、縣市、全國共三種;在過去,全國教師會的組成,是由各校再發展到、縣市與全國;也就是說,各學校教師會,這個「企業工會」型態的基層組織,是教師會的基礎;未來若限制教師組成「企業工會」,也將對未來教師工會的組織發生影響;雖然在未來,教師會可以例如「分會」的型態,繼續維持各校教師會組織的存在,但全國教師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表示,草案主要影響教師組成工會的部份在於兩點,分別為工會幹部的會務假以及會費收取上。

羅德水說,因為《工會法》禁止教師組成企業工會;「各校教師會」會務人員自然沒有會務假的保障;這個時候,假設各校教師會的幹部,透過同時擔任縣市級以上的產業工會會務人員,而取得會務假,又可能會面臨產業工會中人法定的幹部人數不夠多,無法提供足夠的會務假給所有學校教師會的幹部的問題。而不能組成企業工會,亦無法由學校從薪水中代扣會費,如此一來,會費收取程序將會變得很複雜,不利於工會的生存。

這份草案,勞委會還需要與教育部協商。羅德水認為,教育部對於教師工會的想像仍相當貧乏,不希望在學校層級中有工會,教育部認為這樣會產生衝突、不利於學生受教權。但工會角色並不僅只代表反抗,在學校中有教師工會,也能促進教學品質、為教學做把關。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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