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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2 19:59:49瀏覽215|回應0|推薦0 | |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尚未足月,前砍馬英九、後踢郝龍斌、左打趙藤雄、右擊郭台銘,從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小巨蛋、三創數位園區(台北秋葉原),一路推翻前朝的施政;另一方面,台中市長林佳龍,繼上任隔天將BRT形容成「騙局」之後,又拋出「台灣塔暫緩執行」。 從政治上言,封建時期改朝換代的新君主,都要顯出前朝君主的無道,才能映襯自己「弔民伐罪」的正當性。現在是民主時代,政黨輪替代表民心思變,新科市長「弔民伐罪」更理直氣壯,上任的起手式,就是全面否定前任首長的政績,對襯出自己的新思維、新作風與新政治。種種「蕭規曹不隨」的作為,就變成新官上任的共同火。 從正向言,新人新政、展現魄力,社會都會支持,打貪擊特、勿縱不法,民眾也會拍掌叫好。特別是柯文哲市長上任後,力推的許多新政,雖然惹來不少爭議塵埃,但大體上,柯市長勇於表達主張、敢於掀開鍋蓋、積極推動決策公開化、透明化的企圖心,值得肯定。 但我們必須說,近日的情況發展,已經令人憂心。我們必須要提醒並建議包括柯文哲市長在內的新科市長們。揭發弊案,國人欣見,但不能為了贏得揭發弊案的美譽,而把所有前任市長的建設,都先戴上圖利的帽子,先罩上貪汙的疑雲,這對前任者不公平,更將進一步的撕裂社會,讓社會演變成財團對庶民、執政對在野,乃至於族群對族群的激化對立。就以柯市長最近火炮四射的爭議為例,中間就有很多違反程序正義的錯誤示範。 改弦更張並無不妥,但既然已是行政首長而非在野平民,新科市長們的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就算要偵弊,也要準於證據、依於規範,無論如何也應該要有「合理」、「合法」的手段。而柯文哲市長到目前為止,不論出發點為何,手段實有商榷之必要。 首先,就算先假設遠雄大巨蛋案、美河市案、松菸文創、台北秋葉原都有人謀不臧之處,作為民主國家的民選市長,應該要如何處理?首先,應該研究相關法律文件及當初決策過程,如果確有疑義,最適當的做法是,由司法來調查、裁判,而非由自己輕率定奪。柯市長並非司法機關,以首長之姿宣告遠雄「無法無天」,不正是之前許多人,特別是民進黨支持者常常掛在口中的「未審先判」嗎?正確的作法其實簡單至極,應是將訂約程序中柯市長認為有「違法之虞」者,由政風單位移送檢調偵辦,而在司法裁判之前,可藉由驗收審查機制層層把關。 此外,柯市長對民間廠商說出「你再告,我每一案就優先查你」,也明顯違反了行政法的「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政風單位查案的優先順序,怎麼可以跟當事人在其他案件與行政機關的爭議有關連呢?這已是公然宣示濫用行政權力! 他又說,台北市政府不受財團要脅,確實,郭台銘在報紙頭版刊登廣告,話是說得太重了,但同樣地,台北市政府也不可以要脅財團。就如同柯市長也同意的「財團是國家重要的工商力量」,用秋後算帳方式來對應,這不是台北市長應有之風範。 這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看到柯市長打破框架,實驗新政治文化的企圖心與可能性,對這一點,我們持正向的態度,期待柯市長帶來不一樣的新氣象。但這不代表柯市長可以打破體制、紊亂三權的分際,以違背體制的行政做為武器四方開火。 民主政體的可貴處之一,就是它會透過任期制與競爭性的選舉,讓政權移轉以和平而非暴力的方式進行。想要贏得政權的政治人物,只要透過選舉,而無須透過流血的戰爭或清算鬥爭,這意謂輸家要付出的代價較小,而且,輸家未必是永遠的輸家,主政者任期屆滿,輸家仍有機會捲土重來。失去政權的代價較小、重贏執政的可能性永遠存在,這讓民主政體的贏家比較不會採取極端的方式保衛政權,也讓輸家比較能夠尊重選舉結果,認輸下野。這些都構成民主政治的安定因子。 我們希望,包括柯市長在內的所有新科市長,乃至於2016年也許有機會重贏執政的民進黨,要珍惜、珍視這一份民主政治的「和平元素」。查弊我們欣見,但不能以「入人於罪」的心態,無限上綱式的否定、質疑前任者的施政。一旦「清算」成為了所有新執政者的共同起手式,民主政體和平輪替政權的功能,也將會受到嚴重的斲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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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