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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18:00:45瀏覽221|回應0|推薦0 | |
在一般人心目中,學術是社會的良知,更是社會的燈塔。就前者而言,學者們因為與世無爭,可以提出客觀、中立的清流意見,因而成為社會的良心;就後者而言,學者們在專業領域無論是科技或人文,都因其先進研究,而能指引社會朝著進步的方向前進,從而成為社會的燈塔。雖然有時部分學者被譏為住在象牙塔內的「天龍國」人,甚至部分學者因其主觀看法備受爭議,惟大致而言,無論是學者或學術機構,都享有相對崇高的社會地位,社會大眾認為學者們本於誠實與良知,在其專業領域孜孜矻矻從事研究,忍受孤寂皓首窮經,追尋科學真理的極致與專業領域的突破,是一群備受尊崇的社會菁英。 上面的敘述對於歐美知名學府而言或許還算貼切,對於台灣學術界有約略認識者,大都知道學術在台灣也是一種「產業」。如同其他產業一般,有令人尊敬的「產業」大老,但也有鑽營其間的不肖「廠商」,自有其特殊之「商業模式」。由於教育部對於大學評鑑與教授升等,科技部(原國科會)對於學術研究獎勵或計畫補助,率皆以學者在SCI、SSCI期刊發表文章的數目為最主要參據,此次發生學者在國際知名期刊JVC的同儕審查(Peer Review)作假,乃不足為奇,甚至可能有更多的「陳震遠們」還沒被發現。 以JVC而言,其論文的審查是採「單盲」(single-blind)制度,投稿人與審稿人之間理論上無法聯繫溝通,先由編輯將投稿人「去識別化」後寄給審稿人審查,由審稿人將審查意見直接回覆JVC編輯。惟因JVC允許投稿人可以提「建議審稿人名單」供JVC編輯參採,陳震遠乃利用此漏洞,創造出媒體所報導的130個「人頭郵件地址」,其所提供的同領域專家,電子郵件地址皆由自己掌控,因此只要JVC所選擇的審稿人在他的「建議審稿人名單」內,就形成「自己審自己」,每篇論文當然都會通過審查而被發表。 台灣竟然發表這種震驚國際學術界的醜聞,我們更應全面檢討國內學界的現況。台灣早期的大學及研究機構有限,各領域的大師為數不多,但多年下來門生枝繁葉茂,更隨著國內大學不斷擴增,影響力也擴散至全台各處。第一代大師們年事已高,且多具傳統文人的高風亮節,一直是學界典範,但第二、三代以降的高徒,靠著大師的餘蔭及在學術期刊擔任編輯的有利地位,因著教育部與科技部獨尊SCI與SSCI,在個別學術領域逐漸發展成為「學閥」。 台灣多數學術期刊的同儕審查制度,與JVC相同,都是「單盲」制度,然而多數期刊沒有「建議審稿人名單」制度,因此不致有陳震遠製造人頭電子郵件地址的情事發生。但是由於多數期刊的論文審稿人都由期刊編輯決定,加上早期的大師不多,流派明確,因而徒子徒孫所屬流派,從論文的參考文獻就可以辨識,黨同伐異的情況反較嚴重。 黨同伐異的結果,除了影響學者在國內SCI或SSCI期刊發表文章的數目,更影響學者個人升等、大學評鑑及教育部補助,以及學者及所屬機構爭取科技部個人研究獎助及專案計畫補助等各方面的資源分配。「學閥」們黨同伐異、拉幫結派,也影響各政府單位委外計畫的資源分配。由於學閥們的徒子徒孫也有進公門者,在執行委外計畫案時,從開始的評審委員建議名單,就已經存在黨同伐異的現象,甚至計畫收件時就可以預測那個投標團隊會取得委外案。學者們更藉著在媒體發表時論,建立其威望,從而間接影響各項資源的分配。 其實,學者們若是兢兢業業專注於其研究,因而在國內外享有盛名建立其學派,這是望重士林的典範,不是我們所要針砭的對象。我們看到有些學閥在各政府機構建立「灘頭堡」,一有委外計畫就先搶得先機,甚至還同時在同一計畫的不同投標團隊都掛名;更厲害的是,某些學閥在各機關都有其影響力,因而幾乎無役不與,參與計畫遍及各領域,與「借牌」執業幾無二致。學界曾盛傳某學者團隊同時標得兩個立場相左的政府機關委外研究案,因而受到學界廣泛議論。 有些學閥因自恃其對校方貢獻良多,因此視校方規定如無物,例如:要求助教代為期中考、期末考的命題,及監考、閱卷、與學期成績計分;有些學閥或因深受各界重視,四處演講開會,外務過多以致常無法趕回學校授課,乃委由助教代行職務;有些學閥堅持某些課程為其囊中物,堅不配合系方課程規劃調整;甚至盛傳有大牌教授要研究助理到其家中整理環境等。如果我們國家的科技、經建、永續發展等大計,都是委由這些學者借箸代籌,焉能保證這些委外計畫,不會再「轉包」給沒有經驗的菜鳥教授代為執行。事實若此,同儕審查造假之害,焉能與學閥橫行產官學界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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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