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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8 20:52:05瀏覽195|回應0|推薦0 | |
近20幾年來,台灣的社會道德日趨頹壞。這兩年,連教育界竟也頻頻出軌違法。如一年多前多位大學教授違反學術論理,浮報、虛報經費,但教育部與一些大學負責人卻為違法者辯解開脫,又不敢指責參加數月前學運中教師與學生之嚴重違法行為。再如眾多中學校長貪瀆納賄,國中教師偷竊段考試題,甚至最近發生法律教授投機犯法,工 教育淪為「缺德的教育」 中華文化的傳統教育,向以道德修養為首要。60年前中小學強調「德智體」三育,後擴為「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重。民國80年代初期,教育部之「國民小學課程標準總綱」與「國民中學課程標準總綱」標示的教育目標,仍為「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當時國小每年都有「生活與倫理」一科,國中原也每年都有「公民與道德」,但民國83年10月公布的國中新課程標準,卻因國一增加「認識台灣」而只在國二、國三才講授「公民與道德」。是「德育」式微之始。 然不旋踵,教育部即依行政院教育改革改審議委員會85年12月提出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建議,研訂新「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但未經試辦,即於90年起貿然正式實施。其總綱中,傳統的五育均衡發展之目標不見,「道德」一詞也只在「七大學習領域」中「社會」領域十幾個條目裡,留下「道德規範」一項!因而台灣師大教育學院吳 或曰:「德育」已落伍,已不合潮流。唯歐美諸國一向多藉宗教規範道德教育。日本迄今仍以道德為教育之優先:中學校(相當我國國中)每周有一節「道德」課;高校(相當我國高中)雖無特定科目,但於「學習指導要領」之「總則」中強調「道德」的重要而必須融會於各科教育之內。唯國家教育研究院的一群「專家」無視於此,在拖延經年,今年5月才完成的「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總綱(草案)」草擬了四項「課程目標」。又有核心素養,分成「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大項目」,仍只視「道德實踐」為「社會參與」面向之一小部分! 國語文維持必修24學分 過去的國中小教材裡除「生活與倫理」和「公民與道德」外,國語文教科書中常有與四維八德相關的課文。到了高中階段,仍有許多言及道德修養之範文。民國42~45年筆者所讀六冊高中國文中,除第六冊只在25篇範文中讀了12課外,其他每學期皆約「精讀」(教師講解)16課,其中至少約四分之一與「德育」相關。如第一冊即有〈四維的意義〉(蔣中正),〈四維〉(管子),〈廉恥〉(顧炎武),〈曾子大孝〉(禮記)及〈瀧岡阡表〉(歐陽修)等。依據個人經驗,國文教育除可承續優良傳統文化,激勵日新又新精神,更具端正社會道德風氣之功能。 又,筆者前在台灣大學任教40年來,發覺約自民國80年起學生國文表達能力欠佳、寫錯別字者日多。拙見一向認為我國青年之思考能力及溝通能力乃建立於國語文之基礎上,故不可忽視國語文教育。日前卻傳出明年台大醫學院的「指考科目」將刪「國文」,其他醫學大學將陸續仿傚之消息,未來中學生必將更不重視「國語文」。故「12年國教」新課綱(草案)刪減高中「國語文」的必修學分之舉,實為不當。 筆者強烈主張新課綱之「國語文」須維持舊有的必修24學分,其中恢復之4學分應講授有關「德育」之範文。而且各科皆須編寫二、三種教科書供需求不同,或程度不同的學生使用,才有可能達到「適性揚才」之目的。(作者為台大化學系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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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