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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要做對的事,因為這樣做才對!
2011/09/07 20:12:02瀏覽1285|回應0|推薦27


我在課堂上喜歡引用「硫磺島的來信」片中,一位被俘的美國士兵臨死時手上母親寄來的家書,勉勵他:「永遠做對的事,因為這樣做才對!」來勉勵學生。雖然我也強調,所謂「對的事」,是要用自己的良心去衡量。

日前台大校長李嗣涔在台大新生訓練時,強調品格的重要, 認為個人品格顯現在日常小事中,因為「小事中就可以看出一個人做事的態度」。因此他提出:「考試不作弊、作業不抄襲、不要亂停腳踏車,及不要蹺課」的「四不」要求。

 引用資料:李嗣涔:支持大學生蹺課「壯遊歐洲」

李校長的一席話,可說是語重心長,但是卻又引起社會中一番議論,尤其是李校長強調的「但若是有目的的蹺課,就會支持」。由這一事件亦可看出,目前多元社會價值觀念的混淆,導致什麼是「對的事」?仍有許多的爭論,李校長過去幾年的新生訓練談話動輒引起社會討論,他仍這樣說可見他是在做他認為「對的事」,個人給予高度評價,雖然我對他的「有目的的蹺課」,持保留的看法。

個人曾經在國立大學擔任過六年的「學生生活輔導組」組長,品德教育是工作的重點。如同台大的情況一樣,校內腳踏車亂停情形嚴重,尤其嚴重的是腳踏車失竊事件頻傳。經過觀察後發現關鍵在於「腳踏車沒有車牌而無法識別」,尤其是校園中有少數幾輛畢業學生留下的所謂「愛心車」,導致模糊學生「物權」的概念,學生看見校園中沒有上鎖的腳踏車就主觀認定是愛心車而直接騎走,養成隨便習慣後就有人以臨時有急事為由撬開別人的車鎖,騎後隨意棄置校園中,然後有心人就有機會加以佔用。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奉核定在校園中推行腳踏車車牌制,過濾出無主車輛之後全部清除,全力宣導校園中不再有所謂的「愛心車」,及「不是自己的東西絕不可擅自動用」的觀念。

雖然,推行的過程中遭遇許多抗拒,甚至有一些老師以各式各樣的理由帶頭抗議,例如:侵犯個人隱私權、大學生了何需管這麼多……….但是最後在耐心解釋與溝通之下都逐漸化解。一學期後不但校園中腳踏車失竊情形大幅減少,因為偷竊腳踏車遭受校規處分的學生也大減,連帶的因為車輛身份可以辨識,很快的就可以找到違規車主,違規停車問題也一併解決,校園恢復整潔與秩序。

曾經有偷竊腳踏車的學生導師極力維護學生,希望能夠大事化小,使學生免於記過處分,基於多年工作的經驗,個人勸慰導師:「在道德層面上,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沒有模糊的空間」,但是「在輔導學生層面上,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不免有犯錯,如何導正其觀念是師長們的責任」。所以處分學生只是手段,絕對不是目的,更何況學生在校的任何行政懲處,只是在警惕其不可再犯錯,對其他的學生也可發揮教育效果,而學生在校期間的懲處記錄畢業即銷毀,不會影響其畢業後的發展。所以我們寧願學生在校犯錯受校規處分而得到教訓,而不要因為在學校沒有學到教訓,到社會上犯錯受法律制裁,那才是「愛之,適所以害之」。 

教師節將至,謹此向仍堅守教師崗位的老師們致敬,堅持教育的良心對學生循循善誘,或許是吃力不討好的事,且讓我們互勉「永遠做對的事,因為這樣做才對」。

對於新聞媒體的報導分際,我認為社會價值觀或許多元,對教育議題的討論也不妨更深入,但是道德的底線必須堅守,否則「一傅眾咻」實非國家社會之福。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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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j28wang&aid=56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