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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戶登錄使用電子帳單~電費減收一百元
2010/01/08 20:56:47瀏覽37|回應0|推薦0

電戶登錄使用電子帳單~電費減收一百元

電戶登錄使用電子帳單~電費減收一百元

 

用電戶登錄使用電子帳單 電費減收一百
電價無法調降,不過用電戶登錄使用電子帳單,

台電將減收電費一百元,到明年底前登錄都還有效。

  台電鼓勵用電戶採用電子帳單,減少紙張寄送,即日起到99年底,

只要註冊使用電子帳單, 而且停止印寄紙張單據達六次,

就會減收電費一百元,直接在下期電費中扣抵,

每一用電戶都有一次減收優惠。台電呼籲用電戶一起響應推動節能減碳。
 

登錄網址: http://ebpps.taipower.com.tw/EBPPS/idxMain.jsp

 


獎勵期間:自奉准實施日起至 99年12月31日 止
時間: 98/04/09
主題: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帳單用戶減收電費獎勵措施」
連結: http://ebpps.taipower.comtw/EBPPS/idxMain.jsp

內容: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帳單用戶減收電費獎勵措施

  一、實施目的為響應政府推動節能減碳環保政策,

進一步鼓勵用戶使用電子帳單,以替代紙張電費單據,

除可為資源保育盡一份心力外,並可進一步提升公司形象,

特訂定本獎勵措施。

  二、獎勵期間:自奉准實施日起至 99年12月31日 止。

  三、獎勵對象及方式

     (一)自96年7月開辦起至獎勵期間截止已完成註冊使用電子帳單並選擇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之用戶,台電公司將於該用戶累計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次數達6次時,給予一次減收電費100元之優惠,並於下期電費帳單中抵扣該項金額。

     (二)獎勵期間結束後,對於已累計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達3次以上未滿6次之用戶,台電公司仍將持續累計該用戶停止印寄電費單據次數達6次時,亦給予一次減收電費100元之優惠,並於下期電費帳單中抵扣該項金額。

      (三)上述第(二)項延長採計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次數之期間以6個月為限,期滿(100年6月30日)累計次數仍未達6次之用戶,台電公司不另給予一次減收電費100元之優惠,亦不按累計次數比例給予減收電 費。

      (四)每一用戶僅得享有上述一次減收電費之優惠,同一用電場所如於獎勵期間辦理過?者,原已累計次數繼續有效;不同用電場所已累計之次數,不得互為移轉合併計算。

   四、本獎勵措施自公布日起施行。

( 休閒生活時尚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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