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去中文學校的路上閒談,天藍突然問了一句:「你們有沒有寫Last will?」 「Last will」,「遺囑」,我兒子問我有沒有寫「遺囑」?! 一時間完全想不到為什麼他會有這個「疑問」,又是從哪兒知道這個「字眼」, 很想探知他提出這個問題的動機之前我們誠實地回答天藍:「沒有!」 沒有人像我們這樣「年紀輕輕的」就寫好這東西的吧!我心裡是這麼想的。 「那你們要趕快寫唷!」天藍一本正經的語氣提醒我們, 好像那遺囑是我們該寫而沒寫的功課,所以要趕快寫。
實在太想知道為什麼兒子要我們趕快寫遺囑,所以反問他:「為什麻要趕快寫?」 「你們要寫,如果你們死了,就由爺爺阿嬤照顧我。」 原來是怕沒有人照顧他,雖然有點兒未雨綢繆之嫌,但出發點是正確無誤的。 「傻小子,就算我們沒有寫Last will,爺爺和阿嬤也一定會照顧你的啦!」 這世界上除了媽媽和爸爸之外,最愛天藍的絕對是爺爺和阿嬤了, 如果我們真的「怎麼樣」的話,他們當然會照顧天藍的。
關於遺囑,還未經世事的天藍想得很淺,只想到要有人照顧他才行, 我們把一般寫遺囑的立意解釋給他聽,簡單地說就是有錢的人生了好幾個小孩, 因為沒事先把財富做好分配,結果引來小孩之間為了爭奪遺產拿菜刀相向的人間悲劇。 我們還告訴天藍這種事絕不會在我們家發生,因為他是獨生兒子,唯一的法定繼承人, 還因為,我們根本就沒有錢!(很心酸的事實)
和朋友聊天時談到這個話題,我們純粹是把它當成一個小朋友的童言童語來聊, 朋友卻以經驗之談來提醒我們要把天藍的建議當成正事來辦才好, 他們聽說父母要是在加拿大發生事故,法庭很有可能會依社會福利條款規定就逕自安置小孩的寄養處所, 也不一定是小孩的直系親屬就可以取得撫養權當他們的監護人。 瞎米?有這麼瞎的事!原來天藍的擔心是有憑有據的呢! 我不曉得朋友的說法正確性有多高, 畢竟這個不是我們土生土長的環境,大家也都沒有受過加拿大的正式法治教育, 很多稀奇古怪的法律條款及似是天方夜譚的判例不是從朋友的口耳相傳,就是從報紙得知, 而這樣的事好像也無從打聽,那就抱著「寧可信其有」的積極態度來處理比較妥當。
該寫的,就趕快寫一寫吧! 反正,是早晚要寫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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