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I am easy but not cheap!
2013/06/23 18:16:44瀏覽421|回應1|推薦22

這個法官不恐龍但很恐怖/ I am easy but not cheap

 

【節錄自由時報  2013621日上午6:14

「炒過飯」就算結婚 印度判決惹議〔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

馬德拉斯高等法院法官卡南在17日針對一起贍養費官司,裁示祇要兩造當事人已達印度法定結婚年齡(男21歲,女18歲),兩人一旦發生性關係,應被視為願意忠誠且徹底地承諾性關係可能衍生的所有後果,任何一方能提出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的證據,就可在無需徵求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逕自要求家事法庭宣布兩人之間存有婚姻關係;一旦家事法庭宣布兩人有婚姻關係,申請宣布婚姻狀態者就是另一人的配偶——無論另一人是否同意。此判決適用於正常婚姻伴侶的法律權利,也適用曾發生過性行為的男女。

 

此判決隨即招致各界強烈反對與批評,但卡南說,批評者應該先徹底了解他的裁示再下定論;他的判決不違背任何宗教、無意傷害任何人,也未貶低婚姻制度,而是要提供本案相關女性法律救濟;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在有意願結婚的情況下發生婚前性行為,之後女子遭男子拋棄,受害女子可提供必要具體證據取得妻子的社會地位後要求民事補救,此舉旨在保護印度文化與女性福祉。

 

【這個法官不恐龍但很恐怖】

 

目前就讀淡江大學涉嫌性侵、偷拍的27歲土耳其籍男子王凱傑,他在被法警聲押上銬後當庭痛哭失聲,法庭上聲稱自己沒做錯事,還說「我愛台灣!」檢警勘驗王凱傑涉嫌偷拍的29段影片,對象全都是C罩台灣正妹。

 

這個台版土籍陳冠希這麼愛台灣,可惜不能援引卡南法官的裁決,否則既然他那麼愛台灣,可以用他自己的錄影帶,讓那29名台灣正妹,慢慢地一個一個,在文件上先辦結婚,再談贍養費,然後再辦離婚,連辦29次,辦完才可以離台,如一個人花一年辦手續,他回土國時可能已是花甲之年了。這比蒐證法辦他要辦得狠太多了,保證他生不如死,後悔那麼愛台灣!

 

有網友批台灣正妹太EASY,這不中肯,要知道老外常說 I am easy but not cheap!這29個台灣正妹之前那麼cheap就跟那土狼上床,可能恨不為印度人,要不就有機會證明自己沒那麼cheap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omashsia8142&aid=7805846

 回應文章

寄居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寫過一篇相關文章,和網友們分享
2013/06/24 16:26
你孩子在跟誰玩,你知道嗎?
胡說八道(thomashsia8142) 於 2013-06-24 17:19 回覆:

這樣的關切很正確

不是給錢就算了

孩子須要教導和陪伴

出問題的孩子

一定是父母關切不足

當然現今社會誘惑和犯罪很多

一傅眾咻

所以孩子跟誰玩

確實很重要

謝謝你讓大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