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4/25 14:29:19瀏覽1340|回應3|推薦81 | |
急診和急門診果然「迴不相侔」! 上個月台中市一名六月大男嬰,夜間心跳停止,緊急送醫到神岡童醫院,急診竟然打烊,造成男嬰死亡。 查閱相關報導,結果是衛生署說如果不是急診責任醫院,不需 24小時提供急診服務,如果有時間和科別限制,必須名稱改為急門診,而且市招及標示,不得以急診或急診室稱呼。不過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說,目前對於醫院急診標示沒有罰則。至於病患有不同科別的急診需要,醫院應協助基本救治,要有適度的轉診,如果醫院沒有診治病患就轉診,或沒有能力醫治又不適當轉診,還是有相關罰則。 這樁事的發展,行政院衛生署和中市衛生局都說了同樣的話,還提供了17家中市有急診的醫院名單。公務員說了話,升斗小民摸摸鼻子,結局大概就是這樣不了了之。 不過行政院衛生署可能不可就這樣「著無庸議」了事,因為: 一、 雖然即便該六月大男嬰,及時送到有規模的急診室,還是有可能回天乏術,但神岡童醫院「沒有診治病患就轉診,或沒有能力醫治又不適當轉診,」是該處置的。 二、 不是24小時又限制科別的緊急醫療服務不可稱急診室,只能稱急門診,問題就解決了?民眾就從此搞得清楚了嗎? 公務員拿薪水,要動腦筋辦事。咬文嚼字,玩弄法令,發個新聞稿,一推二六五就算了事可不行。如急診對醫療單位耗費太多資源,就祇該准全時全科責任醫院掛急診牌。有全時全科急診就掛急診牌,沒有就不該掛牌,類似或易引起混淆的名字如「急門診」的牌子更不可掛。 如果急診對某些地區、時段或科別有可觀收益,又能方便民眾就醫,不如以限時急診或限科急診掛牌,反而清楚明白,重點在主管單位並應勤快稽核是否按時照章辦事,才能減少悲劇發生。急診和急門診果然「迴不相侔」乎?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