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從搜身探討警察執勤的技巧和工具
2014/02/25 22:45:40瀏覽1954|回應1|推薦48

 

從搜身探討警察執勤的技巧和工具20140225

 

台北市一名女子深夜和友人同車,警方攔檢聞到黃姓女子身上疑似有毒品的味道,懷疑攜帶毒品立刻要求她下車臨檢女子同意就近到便利超商內搜身,沒想到女警卻要求他全身脫光,他覺得受辱被當「現行犯」,為證明清白,還自己「跳兩下」確認身上沒有藏東西,她控訴員警行為過當,事後警方坦承疏失向她道歉,三名負責臨檢的員警也被懲處。【東森新聞20140225

 

36歲邱姓男子去年服刑期滿出獄後仍繼續販毒,年底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押入看守所檢身時,沒想到警方沒搜乾淨,竟又起出3包重0.97公克的海洛因毒品。全案經基隆地檢署偵結後起訴。【聯合報014.02.25

 

1.中山分局員警是臨檢盤查時聞到奇怪味道,所以把人扒光了搜,有無其他原因,如中山分局員警服勤區特性而有歧視,或是因雙方言語態度都意有不爽,就不得而知,否則該女子友人怎沒被扒光?!

 

2.認為中山分局不能懲處道歉了事,不少員警的執勤心態未必正向,惡行惡狀者並不少見,要搞清楚這三名員警當時執勤細節和過程,搜身與否有一定的作業標準,若不加強訓練和教育否則將來還得道歉!

 

3.這次事件也算這三名員警倒楣,女員警可能沒帶乳膠手套,幸或不幸不好說,若搜不出是情更大條!若真搜出毒品豈不有功?這和第二則新聞一樣,有沒有毒品,不能光靠聞的,扒光了沒搜到和沒搜乾淨都有關員警的訓練和配備,收容所和臨檢時機動配備輯毒犬,不是不能做到,經費上與整飭治安效果也不能光看錢,公部門何處沒有浪費和貪瀆?比較起來多養幾頭緝毒犬,老百姓感覺更放心值當!

 

4.「對不起,請出示駕行照,請脫下安全帽。」員警說得禮貌,可接下來的動作,常讓機汽車駕駛人錯愕,因為員警一定會貼近駕駛人臉頰處或伸頭進氣車內一陣狂嗅!酒駕本該加強取締,但警政單位,不可把警察當警犬,遠處觀察駕駛人的姿態和行徑,有無懷疑都無所謂,既然攔下了就直接做酒測,別虐待員警。酒測的電池、吹管和紀錄熱感應紙都不貴嘛!警察要親民,可不能這麼親法,我擔心他門執勤的風險,尤其當他們把頭伸進車內,罪犯惡意或女性駕駛人受驚猛踩油門時該怎收拾場面!狗的嗅覺比人靈敏十幾萬倍,訓練緝酒犬也是一招,又快又準!

 

5.現代警察要博學多聞,但不能這麼聞法!聞味搜身,是狗聞人搜,別人畜不分,警政署要給他們必要的訓練和配備,讓他們有執勤的專業和尊嚴!

 

 

延伸閱讀

 

 

https://g.udn.com/community/img/common_all/icon_manage.gif回覆此篇 刪除

2014/02/27 15:10

我也覺得要警察去 "" 酒味或毒味, 實在是落後且可憐. 既然有儀器就直接測試. "聞味道應該是 "順便" 偵測一下, 而不該是主要且第一偵測工具. 萬一車子裡剛好有人放屁, 或剛吃完大蒜, 那警察豈不是倒楣要去聞? 如果這警察是你的家人, 想必你也不捨吧!

至於搜身, 有一定的標準程序; 這次的事件, 我覺得事有蹊蹺, 如果不是被扭曲了真實, 就是那女的真的太美, 警察趁機吃豆腐! 奸笑(呵呵、嘿嘿)

胡說八道(thomashsia8142) 2014-02-27 17:15 回覆:

https://g.udn.com/community/img/common_all/icon_manage.gif刪除

1.我不知蹊蹺何在,祇覺得中山分局不能懲處道歉了事,冤枉警察跟民眾都不對,說明事實才有進步空間。
2.
或許做酒測程序上麻煩,有些員警便宜行事,用望聞問切方式解決,可以多盤查一些駕駛人,不能說他全錯,可是沒問題就沒問題,有問題就「馬上打屁,兩不分明,」便宜行事和專業做法還是有差別的,特別是公眾事物,我以為公部門出問題,通常就這個觀念上出問題,戕害了公部門的形象。
3.
若上級政務官員不夠專業,不明實務,不能替基層設想專業又有效率的工具和作業程序,基層員警,直接承受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間的矛盾和衝突,往往會做到流汗,給人嫌到流涎。
4.
派種子人員到國外接受先進警犬訓練,把警犬列為警政效率提升改進的方向,對員警的專業形象是正向的,員警受傷受冤屈的機率也會降低,警政署可思考一下長期的規劃和做法。
5.
說句玩笑話,員警判斷錯誤,民眾不好罵,警犬搞錯了,罵聲狗東西,雖說粗魯,倒還不涉毀謗。何況我就覺得機場那些海關犬就挺可愛的,去年背包在登機前一天包裝過水果,我給牠錯抓,開心打開包包讓海關查驗,還直讚牠可愛盡職,祇能說牠鼻子靈,沒人會罵牠。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omashsia8142&aid=11358063

 回應文章

老魔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2/27 15:10

我也覺得要警察去 "聞" 酒味或毒味, 實在是落後且可憐. 既然有儀器, 就直接測試. "聞味道" 應該是 "順便" 偵測一下, 而不該是主要且第一偵測工具. 萬一車子裡剛好有人放屁, 或剛吃完大蒜, 那警察豈不是倒楣要去聞? 如果這警察是你的家人, 想必你也不捨吧!

至於搜身, 有一定的標準程序; 這次的事件, 我覺得事有蹊蹺, 如果不是被扭曲了真實, 就是那女的真的太美, 警察趁機吃豆腐! 奸笑(呵呵、嘿嘿)

胡說八道(thomashsia8142) 於 2014-02-27 17:15 回覆:
1.我不知蹊蹺何在,祇覺得中山分局不能懲處道歉了事,冤枉警察跟民眾都不對,說明事實才有進步空間。
2.或許做酒測程序上麻煩,有些員警便宜行事,用望聞問切方式解決,可以多盤查一些駕駛人,不能說他全錯,可是沒問題就沒問題,有問題就「馬上打屁,兩不分明,」便宜行事和專業做法還是有差別的,特別是公眾事物,我以為公部門出問題,通常就這個觀念上出問題,戕害了公部門的形象。
3. 若上級政務官員不夠專業,不明實務,不能替基層設想專業又有效率的工具和作業程序,基層員警,直接承受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間的矛盾和衝突,往往會做到流汗,給人嫌到流涎。
4.派種子人員到國外接受先進警犬訓練,把警犬列為警政效率提升改進的方向,對員警的專業形象是正向的,員警受傷受冤屈的機率也會降低,警政署可思考一下長期的規劃和做法。
5.說句玩笑話,員警判斷錯誤,民眾不好罵,警犬搞錯了,罵聲狗東西,雖說粗魯,倒還不涉毀謗。何況我就覺得機場那些海關犬就挺可愛的,去年背包在登機前一天包裝過水果,我給牠錯抓,開心打開包包讓海關查驗,還直讚牠可愛盡職,祇能說牠鼻子靈,沒人會罵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