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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照顧殺人」 長照、司法都該改革
2026/02/15 16:09:12瀏覽32|回應0|推薦0
【解「照顧殺人」 長照、司法都該改革】


因照顧殺人而被判刑兩年半的八十多歲老母親獲得賴總統特赦,看似美事一樁,問題是同樣其情可憫的類似案件,為數上百正在審理或服刑當中。


「照顧殺人」一詞乃從日本的「介護殺人」翻譯而來,日本每年發生數十件這類案件,已成超高齡社會最頭痛的問題之一。日本的老年照顧與長照做得比台灣好很多,仍然無法遏止這類悲劇發生,台灣必須做好準備。


政府誇口「長照2.0」有數十萬使用者,何以漏掉老母親?就因「長照2.0」只有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對於重度障礙患者幫助有限。一般這類家庭會聘雇外籍看護,但一個月三、四萬元費用是沉重負擔。送往安養院(住宿型長照機構)也不便宜,而「長照2.0」頂多每月補助一萬元。


何以承審法官不忍判刑,只能建請總統特赦?因為殺人罪最少判刑十年,老母親自首加上其情可憫各減刑一次,而剩兩年半,但緩刑門檻為兩年,因此必須服刑。


根據司法院的研究,在歷來廿六件照顧殺人案件裡,只有約兩成獲得緩刑,平均刑度為四年多。判決雖比一般殺人案輕,但還是太重,因為這類犯案者都被長照壓得喘不過氣來,才出此下策。


面對愈來愈多的照顧殺人案件,長照與司法都必須改革。施行長照保險,財源夠大夠穩定,才能讓重度失智失能患者入住安養院也得到給付。外籍看護必須納入長照體系,跟本國居服員搭配,日夜輪替,加上訓練與監督,照顧品質才能讓家屬放心。對於有自殺或殺人意念的家屬,最容易察覺的是患者的醫療與長照人員,應接受相關訓練。


日本司法因應照顧殺人做了兩項重要改革,值得台灣借鏡。一是把緩刑門檻從判刑兩年放寬到三年,如此一來經減刑後,大部分照顧殺人案件都能得到緩刑。


在長照現場,留下來照顧的都是心軟的家屬,當他們不堪照顧壓力,跪地痛哭後殺死被照顧者,到了法院卻經常被當成惡徒。改革長照與司法,讓國家協助家屬擔起照顧責任,才能減少這類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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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投書!不是專欄,也不是社論,而投書。


你看,我已經是名家名筆了,依然還在投稿時事評論。我最早寫投書是二〇〇九,第一篇就是寫長照,過了十六年,還在寫。


我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投書,刊登超過兩百篇,被退稿更多,有一陣子編輯要我用兩個名字投書,免得被抱怨都登同一個人的稿件。寫久了,有把握,偶而也會打電話來邀稿,後來新冠疫情期間,就持續邀稿,總數達數十篇。疫情結束,回歸常態,不再邀稿,我也不好意思投稿了。


現在,因為我的臉書被莫名其妙停用,我就回到了臉書之前的作法,有機會就投稿,讓更多人看到我。


昨天傍晚在外吃飯,接到電話,竟然是久違的民意論壇,打來確認有沒有投稿其他地方?跟多年前完全一樣。聯合報的民意論壇,編輯十分嚴謹,由此可見。


長照議題,別人如果說是專家,我應該就是權威吧!嗯,不是喔,我已是一代宗師,所有長照議題,從第一線照顧到制度與政策,以及背後的哲學與倫理,我都熟都不能再熟。


我甚至以長照為主題寫純文學,得到了不只一次的重要文學獎。這應該是舉世罕見了。


「照顧殺人」一詞就是我最先在媒體投書所建議,因為我投書前都會看各國資料。日本的資料也看,只要可以讀懂簡單日文就能搜尋,但台灣的評論家與媒體沒人這麼做。長照的國外經驗,最值得參考就是日本。


台灣第一件獲得矚目的照顧殺人是什麼,還記得嗎?


王老先生釘死愛妻!那時我受邀上公視談話節目,主持人是後來的監委紀麗容,來賓有一位是後來的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


現在,照顧殺人議題已經不算什麼,媒體與網路早就沒有興趣,這就是台灣近十年最大的問題之一:被政治議題掏空了公民社會的底蘊。


還好,還有中流砥柱:我手中這支筆!


長照保險要做,第一步就是二〇二八政黨輪替,現在的「長照2.0」、「長照3.0」只能混日子。外籍看護納入長照,我曾在立法院公聽會建議,這事情非常困難,官方根本不敢碰,但這是台灣長照最大的問題,不碰不行。


至於司法,緩刑門檻從兩年放寬到三年判刑,以及殺害直系尊親屬加重其刑條文的改革,法界也有人在講,但沒有引發關注,因為專家學者的文筆太艱澀。


不是說我愛吹噓,就真的只有我能把重要議題,在兼顧專業水平之下,寫成大眾可讀的文章!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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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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