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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跟「懲治叛亂條例」沒有兩樣
2019/12/26 20:12:22瀏覽3579|回應1|推薦10

「反滲透法」跟當年的「懲治叛亂條例」,哪裡不一樣?

只不過當年的「叛徒」改成了「受滲透來源指示」,用意都是肅清匪諜。

通過以後,接下來,「檢舉匪諜,人人有責」,只要你公開講一些讓人懷疑是「傾中」、「舔共」的言論,那些人就不再只是罵你一句「中共同路人」,而是可以用「反滲透法」向相關單位檢舉,說你去年前年曾到過中國大陸,也跟誰誰誰開過會,合理懷疑你是受到指示,而且意圖擾亂社會秩序

證據:蔡政府這一、兩年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了多少人?有一位網友只是眼花,在地震後說,「台北馬路被地震震裂了一條大縫」,另一位則是開玩笑反諷說,「喝農藥可防治某種傳染病」,就被移送了,將來不會同樣用「反滲透法」移送他們覺得可疑的人嗎?

依照綠營的說法,台灣的宮廟、媒體與政黨,都已經被中共滲透,才要訂立「反滲透法」,既然如此,通過以後,無須大舉偵查、舉發與逮捕嗎?

陸委會辯稱,美國也有「羅根法案」、「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反間諜及反偷竊法」與「聯邦選舉活動法」;德國有「社交網路強制法」;加拿大也有「競選廣告透明法」。問題是這些法案不是針對外國人,就是針對間諜,但台灣的「反滲透法」卻是要處罰台灣人!

年輕的民進黨人說,「只有誰誰誰才需要擔心反滲透法」,這跟當年的國民黨說,「只有台獨、黨外人士、共匪才需要擔心戒嚴」,根本是同一種口氣與心態。

被用「反滲透法」移送以後,或許最後無罪沒事,問題是光是移送這個動作,就會讓你從此不敢再「傾中」、「舔共」了。

這就是寒蟬效應,跟當年的「懲治叛亂條例」沒有兩樣。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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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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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20:23

這是台灣人民的總意志,兩岸終於又要徹底斷絕往來了

我在大陸沒有事業,沒關係,又不像民進黨有些人一邊反共一邊在大陸做生意,要哭的是他們

兩岸斷就斷吧,梭哈我是沒在怕的